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运行的安全负责,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1 名,并建立健全的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和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1 年,未经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4)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机构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5)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且每台电梯都应张贴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6)在电梯显著位置应标明使用、管理单位的名称,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以及急修、投诉电话。
(7)当电梯困人时,应及时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并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www.xing528.com)
(8)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且各种检查应记录、存档备查。
(9)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10)电梯使用单位应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和维护保养工作。在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手续,然后经检验部门审批后即可开工,且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11)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12)应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13)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须知»。
(14)当电梯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