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和任务,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好现有植被。重点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把水土流失的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
(2)实行分区治理,分类指导。西北黄土高原区以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为突破口,突出沟道治理,退耕还林还草。东北黑土区大力推行保土耕作,保护和恢复植被。南方红壤丘陵区采取封禁治理,提高植物覆盖度,通过以电代柴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北方土石山区改造坡耕地,发展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西南石灰岩地区陡坡退耕,大力改造坡耕地,蓄水保土,控制石漠化。风沙区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实施封育保护,防止沙漠扩展,草原区实行围栏、封育、轮牧、休牧、建设人工草场。
(3)加强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大范围的生态环境改善。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大力调整农牧业生产方式,在生态脆弱地区,封山禁牧,舍饲圈养,依靠大自然的力量,特别是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加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4)大规模地开展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开展以长江上游、黄河中游地区以及环京津地区的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退耕还林力度。搞好天然林保护。加快跨流域调水和水资源工程建设,尽快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改善生态环境。在内陆河流域合理安排生态用水,恢复绿洲和遏制沙漠化。(www.xing528.com)
(5)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尊重群众的意愿,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三大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通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使治理区的水土流失程度减轻,经济得到发展,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6)加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促进科技进步。不断探索有效控制土壤侵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措施,加强对治理区群众的培训,搞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大力应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科技在水土保持中的贡献率。
(7)完善和制定优惠政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土保持发展机制,明晰治理成果的所有权,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治理水土流失。
(8)加强水土保持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不断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水土保持方面的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我国水土保持的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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