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水资源规划的类型
区域水资源规划(也称地区水利规划)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为解决一个流域内某一地区或河段的水资源问题所进行的规划。它是在流域规划的基础上,对每个局部地区或河段的具体治理开发方案加以研究充实。例如我国淮河下游的里下河地区水资源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水资源规划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第二类为解决一个经济区的水资源问题所做的规划。最常见的是重点经济发展区的供水规划。例如我国的京津唐(北京、天津、唐山)地区的水资源规划、黄淮海平原地区水资源规划都属于这一类型。
第三类为按行政区所做的规划。在我国就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或市)和县所做的规划。每个行政区都有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是其组成部分。进行这类规划是流域规划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
2.区域水资源规划的内容
(1)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即通过对区域内现状情况的了解、对各个方面发展前景的预测以及对水资源潜力和治理开发条件的分析,识别当前与长远问题所在,识别水利建设各局部之间及其与其他建设的相互关系,明确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使各项战略安排符合全局需要。(www.xing528.com)
(2)统筹研究防治区域内水灾的对策,防治对策诸如蓄、滞、泄措施要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害,统一考虑。
(3)统筹研究防治区域内旱灾的对策,综合评价区域水资源。主要是:①查清研究区内可供利用的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②分析各地区、各部门对水资源的需求;③拟定分期水量平衡与分配方案。
(4)拟定总体工程布局。在统筹考虑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区域治理开发中关系全局的重大工程部署。
(5)综合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6)研究工程实施程序针对区内存在的问题,分析轻重缓急,对主要工程作出分期安排。
以上规划内容对不同类型有不同的侧重点。第一类规划重点是进一步弄清现状条件下区域或河段存在的问题,提出既满足地区发展要求,又与有关流域总体安排相协调的方案和其实施计划;第二类规划的重点是分析区内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水资源方面的制约条件,提出可能的安排;第三类规划一般都从实际需要方面考虑,着重分析其实施的可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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