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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强制执行的流程和规定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行结束后,人民法院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的水行政机关。

水行政强制执行的流程和规定

1.通常的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1)水行政主体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有关案卷材料一起送交有关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受理后,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水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正确,即对水行政决定予以支持,书面通知相对人履行水行政决定所科义务。

(4)最后敦促无效,人民法院承办人填写《强制执行证》并报院长批准,制定强制执行计划,通知协助单位等。

(5)实施强制执行。(www.xing528.com)

(6)执行结束后,人民法院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的水行政机关。

2.清障中的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以上所述,是通常的水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属于司法强制;而河道清障中的水行政强制执行,是水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否强制执行由防汛指挥机构决定,执行的主体是防汛指挥机构,属于行政强制。

防洪法》规定: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还规定: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这个规定清楚表明了河道清障中的水行政强制执行的特殊性质,同时也规定了在河道清障中的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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