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结构是表面粗糙度、表面波纹度、表面缺陷、表面纹理、表面几何形状的总称。表面结构的各项要求在图样上的表示方法请查阅GB/T 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
1.基本概念与术语
实际表面:工件上实际存在的一个表面,它是按所定特征由加工形成的,实际表面是由粗糙度、波纹度和形状叠加而成的一个表面。
实际表面的轮廓(实际轮廓):由一个平面与实际表面相交所得的轮廓。它由粗糙度轮廓、波纹度轮廓和形状轮廓构成,如附图7-1所示。
附图7-1 实际表面的轮廓
通过预定的信息转换,对实际表面的轮廓的成分进行分离的一种处理过程,称为分离实际表面轮廓成分的求值系统或称作滤波器。
轮廓滤波器:把轮廓分成长波和短波成分的滤波器。在测量粗糙度、波纹度和原始轮廓的仪器中使用三种滤波器,它们的传输特性相同但截止波长不同。λs滤波器:确定存在于表面上的粗糙度与比它更短的波的成分之间相交界限的滤波器;λc滤波器:确定粗糙度与波纹度成分之间相交界限的滤波器;λf滤波器:确定存在于表面上的波纹度与比它更长的波的成分之间相交界限的滤波器。
原始轮廓:在应用短波长滤波器λs之后的总的轮廓。原始轮廓是评定原始轮廓参数的基础。
粗糙度轮廓:它是对原始轮廓采用滤波器λc抑制长波成分以后形成的轮廓,这是故意修正的轮廓。粗糙度轮廓的传输频带是由λs和λc轮廓滤波器来限定的,粗糙度轮廓是评定粗糙度轮廓参数的基础。
波纹度轮廓:它是对原始轮廓连续应用λf和λc两个滤波器以后形成的轮廓。采用λf滤波器抑制长波成分,而采用λc滤波器抑制短波成分。这是故意修正的轮廓。波纹度轮廓的传输频带是由和轮廓滤波器λf和λc来限定的,波纹度轮廓是评定波纹度轮廓参数的基础。
2.表面结构参数的术语
对于表面结构的情况,可以用三种参数评定:轮廓参数(参阅GB/T 3505—2009);图形参数(参阅GB/T 18618—2009);支承率曲线参数(参阅GB/T 18778.2—2003和GB/T 18778.3—2003)。工程图样中常用的轮廓参数:
P参数:从原始轮廓上计算所得的参数。
R参数:从粗糙度轮廓上计算所得的参数。
W参数:从波纹度轮廓上计算所得的参数。
下面介绍轮廓参数中的粗糙度轮廓(R轮廓)的Ra、Rz参数及标注。
如附图7-2所示,算术平均偏差Ra在取样长度内,沿测量方向(z方向)的轮廓线上的点与基准线之间距离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轮廓最大高度Rz,在取样长度内,轮廓最高峰顶线和最低谷底线之间的距离。
附图7-2 粗糙度轮廓计算
(1)取样长度与评定长度(ln)标注。
当取5个(标准个数)取样长度测定粗糙度轮廓参数时,不需要在参数符号后面作出标记;如果是在不等于5个取样长度上测得的参数值,则必须在参数符号后面附注取样长度的个数,如 Ra1,Rz1,Rz3。如参数符号没有“max”标记,默认为评定长度;如没有默认的评定长度,参数代号中应有取样长度的个数。
(2)极限值判断规则的标注。
如标注参数代号后无“max”,表明给定极限的默认定义或默认解释16% 规则,即对于按一个参数的上限值(GB/T 131)规定要求时,如果在所选参数都用同一评定长度上的全部实测值中,大于图样或技术文件中规定值的个数不超过总数的16%,则该表面是合格的。对于给定表面参数下限值的场合,如果在同一评定长度上的全部测得值中,小于图样或技术文件中规定值的个数不超过总数的16%,该表面也是合格的。为了指明参数的上、下限值,所用参数符号没有“max”标记。),否则应用最大规则解释其给定极限。检验时,若规定了参数的最大值要求(见GB/T 131—2006),则在被检的整个表面上测得的参数值一个也不应超过图样或技术文件中的规定值。为了指明参数的最大值,应在参数符号后面增加一个“max”的标记,如Rx1max。)
(3)传输带和取样长度的标注。
传输带:是两个定义的滤波器之间的波长范围(见GB/T 6062,GB/T 18777)。当参数代号中没有标注传输带时,采用默认的传输带。否则应指定传输带即短波滤波器或长波滤波器。传输带应标注在参数代号的前面,并用斜线“/”隔开。传输带标注包括滤波器截止波长(mm),短波滤波器在前,长波滤波器在后,并用连字号“-”隔开。标注一个滤波器时应保留连字号“-”以区分短波滤波器和长波滤波器。
(4)单向极限与双向极限的标注。
当只标注参数代号、参数值和传输带时,应默认为参数的上限值;当只有参数代号、参数值和传输带作为参数的单向下限值标注时,参数代号前加“L”。
在完整符号中表示双向极限时应标注极限代号,上限值在上方用“U”表示,下限值在下方用“L”表示,如同一参数具有双向极限要求,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以不加“U,L”。
3.表面粗糙度代号
(1)表面粗糙度的图形符号。
表面粗糙度的图形符号如附图7-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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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7-3 表面粗糙度的图形符号
(2)表面粗糙度代号。
表面粗糙度的图形符号注写各种参数值要求,后称为表面粗糙度代号,附图7-4举例说明表面粗糙度代号的意义。
附图7-4 表面粗糙度代号
4.表面粗糙度在图样中的标注
当图样中某个视图上构成封闭轮廓的各个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在完整图形符号上加一个圆圈,标注在封闭的轮廓上,如附图7-5所示,图中的表面粗糙度符号是指对图形中封闭轮廓的六个面的共同要求,不包括前、后面。
附图7-5 表面粗糙度在图样中的标注(一)
(1)表面度要求同一张图样上,每个表面一般标注一次,并尽可能注在相应尺寸及其公差的同一视图上,除非另有说明,所标注的粗糙度要求是对完工零件表面的要求。
(2)表面粗糙度符号的注写和读取方向与尺寸注写和读取方向一致,如附图7-6(a)所示。
附图7-6 表面粗糙度在图样中的标注(二)
(3)表面粗糙度符号可标注在轮廓线(或其延长线)上或指引上,其符号应从材料外指向材料内并接触表面,必要时,表面粗糙度符号也可用带箭头或黑点的指引线引出标注,如附图7-6所示。
(4)表面粗糙度符号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标注在给定尺寸的尺寸线上。表面粗糙度符号可标注在形位公差的方格上,如附图7-7所示。
附图7-7 表面粗糙度在图样中的标注(三)
(5)圆柱与棱柱的表面粗糙度要求只标注一次,如果每个棱柱的表面粗糙度有不同的要求,则应分别单独标注,如附图7-8所示。
附图7-8 表面粗糙度在图样中的标注(四)
(6)表面粗糙度的简化标注。
如果在工件的多数(包括全部)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时,其表面粗糙度的要求可以统一标注在图样的标题栏附近。此时表面粗糙度要求的符号后应有:在圆括号内给出无任何其他标注的基本符号;在圆括号内给出不同的表面粗糙度的要求。不同的表面粗糙度的要求应直接标注在图形中,如附图7-9所示。
附图7-9 表面粗糙度的简化标注(一)
多个表面具有共同要求的注法:可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以等式的形式,在图形或标题栏附近,对有相同表面粗糙度要求的表面进行简化标注,如附图7-10所示。
附图7-10 表面粗糙度的简化标注(二)
对只有表面粗糙度符号要求的表面进行简化标注,如附图7-11所示。
附图7-11 表面粗糙度的简化标注(三)
两种或多种工艺获得同一表面的标注方法,如附图7-12所示。
附图7-12 两种或多种工艺获得同一表面的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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