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 角
1.功 能
在两线交叉、放射状线条或无限长的线上建立倒角。
2.执行命令
菜单栏:【修改】→【倒角】。
命令行:Chamfer(CHA)。
修改栏:。
3.操作步骤
(1)使用倒角命令对矩形进行相等的倒角操作,如图2-89所示。
图2-89 对矩形倒角
操作方法: 命令含义:
命令: cha 执行倒角命令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
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d 确定倒角距离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 <0.0000>: 10 确定第一个倒角距离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 <10.0000>:10 确定第二个倒角距离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
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p 确定目标对象属性为多段线
选择二维多段线: 选择目标对象
4条直线已被倒角
(2)使用倒角命令对矩形进行不相等的倒角操作,如图2-90所示。
图2-90 示意图
(3)通过指定距离进行倒角。
倒角距离是每个对象与倒角线相接或与其他对象相交而进行修剪或延伸的长度,如图2-91所示。如果两个倒角距离都为0,则倒角操作将修剪或延伸这两个对象直至它们相交,但不创建倒角线。选择对象时,可以按住Shift键,以使用值0替代当前倒角距离。
图2-91 示意图
在以下样例中,将第一条直线的倒角距离设置为 0.5,将第二条直线的倒角距离设置为0.25。指定倒角距离后,如图2-92所示选择两条直线。
图2-92 示意图
(4)按指定长度和角度进行倒角。
可以通过指定第一个选定对象的倒角线起点及倒角线与该对象形成的角度来为两个对象倒角。如图2-93所示,对两条直线进行倒角,使倒角线沿第一条直线距交点1.5个单位处开始,并与该直线成30°角。
图2-93 示意图
(5)为多段线倒角。
如果选择的两个倒角对象是一条多段线的两条线段,则它们必须相邻或仅隔一个圆弧段。如图2-94所示,如果它们被圆弧段间隔,倒角将删除此弧并用倒角线替换它。
图2-94 示意图
(6)对整条多段线倒角。
对整条多段线倒角时,只对那些长度足够适合倒角距离的线段进行倒角。如图2-95所示,某些多段线线段太短而不能进行倒角。
图2-95 示意图
(7)角度。
用第一条线的倒角距离和第二条线的角度设置倒角距离,如图2-96所示。
图2-96 示意图
4.选项含义和功能说明
● 选取第一个对象:选择要进行倒角处理的对象的第一条边,或要倒角的三维实体边中的第一条边。
● 设置(S):开启“绘图设置”对话框的“对象修改”选项卡,用户可在其中选择倒角的方法,并设置相应的倒角距离和角度。
● 多段线(P):为整个二维多段线进行倒角处理。
● 距离(D):创建倒角后,设置倒角到两个选定边的端点的距离。
● 角度(A):指定第一条线的长度和第一条线与倒角后形成的线段之间的角度值。
● 修剪(T):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对选定边进行修剪,直到倒角线的端点。
● 方式(M):选择倒角方式。倒角处理的方式有两种:“距离-距离”和“距离-角度”。
● 多个(U):可为多个两条线段的选择集进行倒角处理。
5.注意事项
(1)若做倒角处理的对象没有相交,系统会自动修剪或延伸到可以做倒角的情况。
(2)若为两个倒角距离指定的值均为0,选择的两个对象将自动延伸至相交。
(3)用户选择“放弃”时,倒角处理将全部被取消。
(4)使用“多个”选项可以为多组对象倒角而无须结束命令。
(二)圆 角
1.功 能
为两段圆弧、圆、椭圆弧、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或构造线以及三维实体创建以指定半径的圆弧形成的圆角。
2.执行命令(www.xing528.com)
菜单栏:【修改】→【圆角】。
命令栏:Fillet(F)。
修改栏:。
3.操作步骤
(1)使用圆角命令将矩形进行倒圆角,如图2-97所示。
图2-97 对矩形圆角
操作方法: 命令含义:
命令:f 执行圆角命令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r 确定圆角半径
指定圆角半径 <0.0000>: 10 确定圆角半径值为1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p 确定目标对象属性为多段线
选择二维多段线: 选择目标对象
4条直线已被圆角
(2)设置圆角半径。
圆角半径是连接被圆角对象的圆弧半径。修改圆角半径将影响后续的圆角操作。如果设置圆角半径为0,则被圆角的对象将被修剪或延伸直到它们相交,并不创建圆弧。选择对象时,可以按住Shift键,以使用值0(零)替代当前圆角半径,如图2-98所示。
图2-98 示意图
(3)修剪和延伸圆角对象。
可以使用“修剪”选项指定是否修剪选定对象,将对象延伸到创建的弧的端点,或不作修改,如图2-99所示。
图2-99 示意图
(4)控制圆角位置。
根据指定的位置,选定的对象之间可以存在多个可能的圆角。比较图例中的选择位置和生成的圆角,如图2-100所示。
图2-100 示意图
(5)为直线和多段线的组合加圆角。
要对直线和多段线进行圆角,每条直线或其延长线必须与一个多段线的直线段相交。如果打开“修剪”选项,则进行圆角的对象和圆角弧合并形成单独的新多段线,如图2-101所示。
图2-101 示意图
(6)为整个多段线加圆角。
可以为整个多段线加圆角或从多段线中删除圆角。如果设置一个非零的圆角半径,将在长度足够适合圆角半径的每条多段线线段的顶点处插入圆角弧,如图2-102所示。
图2-102 示意图
如果两条多段线线段在接近分隔它们的圆弧段时收敛,Fillet命令将删除圆弧段并将其替换为圆角弧。如果将圆角半径设置为0,则不插入圆角弧。如果两条多段线线段被一条圆弧段分隔,Fillet命令将删除该圆弧段并延伸直线,直到它们相交,如图2-103所示。
图2-103 示意图
(7)为平行直线圆角。
可以为平行直线、参照线和射线圆角。临时调整当前圆角半径,以创建与两个对象相切且位于两个对象的共有平面上的圆弧。
第一个选定对象必须是直线或射线,但第二个对象可以是直线、构造线或射线。圆角弧的连接如图2-104所示。
图2-104 示意图
(8)第一个对象。
选择定义二维圆角所需的两个对象中的第一个对象,或选择三维实体的边,以便给其加圆角。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对象,以创建一个锐角,如图2-105所示。
图2-105 示意图
如果选择直线、圆弧或多段线,它们的长度将进行调整,以适应圆角弧度。选择对象时,可以按住 Shift 键,以使用值0(零)替代当前圆角半径。
如果选定对象是二维多段线的两个直线段,则它们可以相邻或者被另一条线段隔开。如果它们被另一条多段线分开,执行Fillet命令将删除分开它们的线段并代之以圆角。在圆之间和圆弧之间可以有多个圆角存在。选择靠近期望的圆角端点的对象,如图2-106所示。
图2-106 示意图
(9)Fillet命令不修剪圆,圆角弧与圆平滑地相连,如图2-107所示。
图2-107 示意图
4.选项含义和功能说明
● 选取第一个对象:选取要创建圆角的第一个对象。
● 多段线(P):在二维多段线中的每两条线段相交的顶点处创建圆角。
● 半径(R):设置圆角弧的半径。
● 修剪(T):在选定边后,若两条边不相交,选择此选项确定是否修剪选定的边使其延伸到圆角弧的端点。
● 多个(M):为多个对象创建圆角。
5.注意事项
(1)给通过直线段定义的图案填充边界进行圆角会删除图案填充的关联性。如果图案填充边界是通过多段线定义的,将保留关联性。
(2)使用“多个”选项可以圆角多组对象而无须结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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