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对无功功率的要求
(1)当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在不同的输出功率时,要求功率因数变化范围保持在-0.95~0.95之间。当同步发电机的功率因素控制在-0.95~0.95时,需要励磁装置具有功率因素调节的功能。
(2)风电场无功功率的调节范围和响应速度应满足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调节的要求。原则上风电场升压变电站高压侧功率因数按1.0配置,运行过程中可按-0.98~0.98控制。
(3)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首先应当充分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如果仅靠风力发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则需要考虑在风电场加装无功补偿装置。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可采用分组投切的电容器或电抗器组,必要时采用可以连续调节的静止无功补偿器或其他更为先进的无功补偿装置。由于同步发电机能够提供一定的无功容量,因此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需要相应地减小,一般来说最好不要使用分组投切电容器,宜使用SVC(静止无功补偿器)和STATCOM(静止同步补偿器)。
2.《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对风电场运行电压的要求
(1)当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在-10%~10%之间时,风电场应能正常运行。(www.xing528.com)
(2)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偏差超过10%时,风电场的运行状态由风电场所选用风力发电机组的性能确定。
(3)当风电场并网点电压低于额定电压90%时,风电场应具有一定的低电压维持能力(低电压维持能力是指风电场在电压发生降低时能够维持并网运行的能力)。
(4)风电场参与电压调节的方式包括调节风电场的无功功率和调整风电场升压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变比(当低压侧装有无功补偿装置时)。
(5)风电场无功功率应当能够在其容量范围内进行自动调节,使风电场变电站高压侧母线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一般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3%~7%。
(6)风电场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切换可手动控制或自动控制,根据电力调度部门的指令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