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烧室内的温度很高,在火焰中心温度可达1300℃以上,因此,要求炉墙有良好的耐热性和良好的砌筑质量,这样才能保证锅炉钢架、炉墙托架及有关部件不变形或烧损,才能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1.技术资料的检查及验收
在锅炉砌筑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出以下技术资料:
(1)加盖竣工章的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有变更时,应另提出竣工图。
(2)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证明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
(3)砌筑材料的证明资料。其中包括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代用单、材料检验合格证、泥浆和不定型耐火材料的配制记录。
(4)燃烧室、拱、烟道砌筑的测量记录。
(5)隐蔽工程砌筑验收记录。
(6)工序交接证明书。即砌筑前的锅炉基础、炉体骨架结构、有关设备安装、试压试验及炉排试运记录等合格证明和交接证书。
2.实测检查
(1)锅炉砌筑必须符合锅炉图纸要求。
(2)锅炉砌筑检查的重点:
1)砌体的一切砖缝泥浆填充饱满、均匀。灰浆不混有杂质和易燃有机物。砖体应错缝砌筑。
2)膨胀缝留设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和炉体钢架,所留膨胀缝应均匀平直,缝内清洁,并按规定填充材料。(www.xing528.com)
3)在砌体(包括耐火混凝土)中的锅炉零件和各种管子的周围必须留设膨胀缝。
4)折烟墙同炉墙衔接部分,应留设膨胀缝,膨胀缝内要用石棉绳填塞严密。
5)锅炉各部位砌体的砖缝厚度不应超过表8-3所载的尺寸。
表8-3 锅炉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
6)炉墙表面与管子之间间隙的检查允许误差不应超过表8-4的数值。
表8-4 炉墙表面与管子之间的间隙的允许误差
7)对于在冬季进行的砌筑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专门的施工记录,尤其要检查砌筑时外部空气的温度、工作地点和砌体周围的温度、加热材料的暖棚内的温度以及耐火混凝土、喷涂料和泥浆在搅拌、使用和养护时的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8)检查耐火墙向外墙伸出的拉固砖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9)通过砌体的水冷壁集箱和管道以及管道的滑动支座不得固定。
10)耐火混凝土炉墙表面应平整、无裂缝,并不应有蜂窝等缺陷。砍凿异型砖的吊挂部分时,不应削弱砖的坚固性。
11)外墙红砖在砌筑时,应在适当部位(一般每隔2m左右)埋入直径20mm金属短管作为烘炉时的排气孔,以使炉墙中的水气逸出。此部分排气孔在烘炉结束后堵死。
12)砖砌炉墙的不平整度、不水平度、不垂直度和厚度误差应符合表8-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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