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方式
(1)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处(队)复查和项目工地验收三级。
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施工后应立即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在完工时交施工处复查。原始记录可由班组技术员协助整理。
2)施工处(队)复查。施工处对班组提交的自检记录进行复查(抽查或全查),经确认无误后报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会同建设单位验收。
3)项目工地验收。项目工地验收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两类,由项目工地会同建设单位进行。
①项目验收。分项工程竣工或关键工序、重要项目施工后由施工处提出自检记录,报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验收。
②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经施工处自检合格后将记录报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会同建设单位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公司制定。
(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4)由总包单位分包出去的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由建设单位向一个以上承包单位发包的工程,各单位质量验收之间的协调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
其他项目的检查验收规定如下:
(1)凡列入计划的大型临时工程竣工后,由负责施工的施工处自检合格后报请验收,由施工处和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共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证,然后移交使用单位。
(2)加工配制品的质量由加工配制单位(部门)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经使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加工配制单位(部门)应同时提交合格证和技术记录等资料。大型加工配制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应派人参加监督。
2.工程质量检验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是根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尺度正确评价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和检查建筑安装企业完成国家下达的质量指标的主要标志。正确进行质量评定,对于促进建筑安装企业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以电力建设工程为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按照 《火电建设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分为“优良”、“合格”两级。
合格,是指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合格要求的。
优良,是指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优良要求的。
建筑安装工程经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验收交工。
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是:
1)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www.xing528.com)
3)工艺水平一般。
4)重要项目的技术记录完整,资料齐全,自检工作认真。
分项工程优良级的标准是:
1)完全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施工偏差值小。
3)工艺水平较高,整齐美观。
4)全项目自检认真,施工技术记录完整、准确、及时,资料齐全。
根据电力建设的特点,原电力部颁发了各专业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例如:锅炉安装、热工仪表与自动控制装置等工程,各有关专业均应按部颁标准执行,部内未作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执行。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是:
在主要项目中(即标准中采用“必须”,“不得”用词的条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在一般项目中(即标准中采用“应”,“不应”用词的条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在允许偏差的项目中,其抽查的点(件、处)数中,有70%及其以上达到标准要求者,应评为合格级。
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允许偏差的项目中,其抽查的点 (件、处)数中,有90%及其以上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者,应评为优良级。
允许偏差的项目中,其抽查的点(件、处)数中,有70%及其以上达到标准要求者,应评为合格级。
(2)工程质量评定程序和评定方法。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先分项工程再分部工程,最后单位工程。
1)分项工程评定应按上述规定进行,要保持质量评定的确切性,必须坚持实测实量。对评定部位、评定项目、计量单位、允许偏差,抽查的点(件、处)数以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和检查用的工具仪器等,都要坚持按照评定标准中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评定的抽查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也是确定施工处、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依据。
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返工。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凡经过加固补强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项目,一律不得评为优良级。
由于设备、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时,质量等级评定可以酌情放宽。
2)分部工程评定。分部工程根据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中有符合规定要求百分率及其以上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项评为优良的分部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不足规定要求百分率的,评为合格。
3)单位工程评定。单位工程评定质量等级是鉴定单位工程质量的标准,也是考核建筑安装企业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依据。
单位工程根据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单位工程中有符合规定要求百分率及其以上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不足规定要求百分率的,评为合格。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严肃认真地决定处理办法。返工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经过加固补强的项目不能评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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