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投标阶段是优选施工承包单位的阶段,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投标阶段的工作,选择能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目标的施工承包单位,使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从施工主体资格的控制上得到保证,也就为在项目施工实施阶段投资的有效控制奠定了基础。
根据我国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委托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委托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可协助建设单位或者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参与施工招投标阶段有关投资控制工作。在施工招投标阶段,与投资控制有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招投标的组织、协调工作
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招标程序、招标工作、合同安排、合同内容等方面提供建议或直接参与其具体工作。
(1)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及具体工作
①招标的准备工作。建设项目招标前,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标段合理划分等。
a.确定招标方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发改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和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有: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等原因,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b.标段的划分。一个工程项目应当作为整体进行招标。但是,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这时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但也不能将标段划分的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标段的划分应考虑:
第一,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接近,则可以考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去甚远,则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
第二,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如果分标段发包,各个独立施工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比较困难,则应当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反之,一个项目划分为几个标段,各标段之间相互干扰不大,方便建设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就可以考虑对各标段分别招标。
第三,对工程投资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直接影响是由管理费的变化引起的。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则承包单位往往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一般不如直接发包的价格低;另外,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施工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统一使用,降低现场管理费用。划分标段与否应当视具体情况分析决定。
第四,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划分几个标段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
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参加投标的邀请。
a.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的内容有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实施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b.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有关部门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包括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指定媒介的要求,以及对招标公告文本内容的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受委托编制招标公告时应注意招标公告要符合有关要求。
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建设单位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在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应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建设单位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b.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c.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等认真、细致地编制。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须知。
b.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c.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d.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e.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f.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下列有关事项将作为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工作的重点。
a.招标文件中说明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b.投标价格中,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如工程计价类别,执行的概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工程量清单等。
d.如果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比国家定额工期缩短较大幅度时,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赶工措施费的计算要求。
e.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等方法。
f.关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⑤勘察现场与召开标前预备会。
⑥投标。在投标人进行投标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投标人提交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及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密封要求等提交进行审核把关。
⑦开标、评标和定标。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参加评标的监理工程师应客观、公正的评标,并帮助建设单位制订评标原则、评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以后帮助建设单位起草、发送中标通知书。
(2)建设项目合同安排、合同内容
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签订合同安排,确定合同的类型、选择合同格式、起草合同条款等。
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分为3种类型。
a.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施工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但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易于进行支付计算,但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同时,该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详细而全面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使施工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b.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投标,签订合同所采用的就是单价合同类型。该合同类型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一般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施工承包单位承担价格的风险。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c.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建设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建设单位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施工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以付款方式不同划分的合同类型,在选择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a.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如果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如果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大、工期长,则项目的风险也大,合同履行的不可预测因素也多,这种情况下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b.项目的竞争情况。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投标人较多,则建设单位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较少,则施工承包单位拥有的主动权较大,可以尽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c.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复杂程度高,则意味着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并且项目风险较大。此时,施工承包单位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低,则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拥有较大的主动权。
d.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优先选择单价合同;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www.xing528.com)
e.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当地劳动力素质,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施工承包单位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类型。
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施工质量和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竣工验收与结算,安全施工,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物,不可抗力事件,保险,担保,工程分包,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由于工程项目目标的系统性、统一性,所以关于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条款都直接、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投资及费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特别是参照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发布的,具有广泛的通用性和适用性。
2)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除投标人须知、工程图纸、合同条款等内容外,还应制订技术说明书、工程量清单,并使其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规定。尤其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正确合理,直接影响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量清单应按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填写;特别是在给出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投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要求等,将各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准确、详细地予以描述。做好这些工作,不仅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投标报价依据,还可以尽量避免施工阶段产生过多的费用索赔,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视具体合同形式要求,若事先设定招标控制价,监理工程师还应计算或审查招标控制价,为评标提供依据。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的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包价,即招标控制价。具体计算时,直接工程费按预算表计算;措施费按规定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的计算应区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计算时分别以直接费和人工费加机械费或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计算;税金按规定的计税基础和税率计算。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也可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包价即招标控制价。
监理工程师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查主要是审查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真实、准确,招标控制价如有漏洞,应予以调整和修正。审查内容一般包括:计价依据,如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招标控制价组成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组成、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措施费、利润、税金、主要材料、设备需用数量等;标招标控制价的相关费用,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赶工措施费、现场因素费、不可预见费等。审查招标控制价的方法类似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
4)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
(1)现场考察
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建设单位组织投标人在开标前进行现场考察答疑,则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让所有的投标人了解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情况。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温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地、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的搭建等。介绍现场情况的目的在于让投标人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现场考察一般安排在标前会议的前1~2天。
(2)召开标前会议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时提出的疑问,建设单位可通过标前会议进行解答。召开标前会议,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①标前会议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惑。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28天内举行。
②标前会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方主持召开,在会议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惑,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标前会议上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标前会议结束后,应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标前会议。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5)评审投标书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开标、评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评审投标书,除了对投标书进行行政性评审外,重点对投标书中技术标部分的保证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审核,并对照技术标中确定的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审查商务标中投标报价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用等组价是否合理,并根据“合理低标价”原则选定中标候选人,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1)对投标书的评审
监理工程师对投标书的评审可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书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①投标书的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的差异或保留包括以下情况: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及使用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的权力或者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的限制;纠正这种差异或者保留将会对提交了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书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②投标书的技术性评审。投标书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方案可行性评审和关键工序评审,劳务、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评审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保护评审。
③投标书的商务评审。投标书的商务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招标控制价格进行比较等。
详细评审就是对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2)提出评标报告
如果监理工程师直接参加评标,对投标书评审后应编制评标报告,提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选定中标人。
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开标记录。
④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⑤废标情况说明。
⑥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⑦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⑧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⑩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经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拟订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编制中标通知书时,应特别标明投资时的合理低标价即为中标价,并说明中标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在合同条款的选定、合同价格、结算方式、费用索赔等方面要细致斟酌,做到科学、公正、合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