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建设工程风险应当由各有关方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就是: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控制的一方承担。因此,风险转移成为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并得到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其转移的方法有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
1)保险转移
保险转移就是购买保险,它是指建设工程业主、承包商或监理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将本应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保险这种风险转移方式之所以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原因在于保险人较投保人更适宜承担有关的风险。对于投保人来说,某些风险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风险很大;但对于保险人来说,这种风险的发生则趋近于客观概率,不确定性大大降低,因此,风险降低。
当然,保险转移这种方式受到保险险种的限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此种保险业务,则无法采用保险转移的方式。在工程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已实行了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此外,职业责任保险对于监理工程师自身风险管理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保险转移这种方式虽然有很多优点,但是缺点也是存在的。其中之一就是机会成本增加,再就是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需要根据特定建设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保险范围、免赔额等加以综合考虑,因而保险谈判常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此外,在进行工程投保以后,投保人可能麻痹大意而疏于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2)非保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通常也称为合同转移。一般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在实际中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3种方式:
(1)在承发包合同中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业主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如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涨价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不过,这种转移方式业主应当慎重对待,业主不想承担任何风险的结果将会造成合同价格的增高或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从而给业主带来更大的风险。由于业主在选择合同和形成合同条款时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更应当全面考虑风险的合理分配,绝不能够滥用此种非保险转移的方式。(www.xing528.com)
(2)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重要方式。采用此方式时,承包商应当考虑将工程中专业技术要求高而自己缺乏相应技术的工程内容分包给专业分包商,从而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质量完成工程,此时,分包商的选择将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
(3)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要求另一方为其履约行为提供第三方担保。担保方所承担的风险仅限于合同责任,即由于委托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以及违约所产生的责任。目前,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保证担保、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3种。
①投标保证担保,又称为投标保证金,它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常见的形式有银行保函和投标保证书两种。
②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常见的形式有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书和保留金3种。
③预付款担保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业主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但需由承包商的开户银行向业主出具预付款担保。其目的是保证承包商能按合同规定施工,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一方面体现在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险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的风险;另一方面体现在被转移者往往能更好地进行损失控制,如承包商较业主能更好地把握施工技术风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