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程序
①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①监理规划。
②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专业工程的特点,首先应对所编制的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概况做一个描述,包括工程位置,规模,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概况及功能,气象、水文、地质等主要自然条件等,也可以以表格的形式来表现。应对本专业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监理特点进行详细说明,概括工程的主要特征,突出“新”“难”技术及施工难点等。只有把握住工程难点、重点,监理细则编制才可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应简要说明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一般只需列出依据的名称即可。如监理规划,专业工程设计图纸,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专业规范和标准等。需注意的是要注明所引资料尤其是规范标准的全称、文号或版本号及适用范围,过时作废的规范不得作为编制依据出现。
(2)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监理工作流程应体现专业工程的特点,区别于监理规划中的监理工作总流程。流程应具体清晰地表示监理工作的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要体现监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逻辑合理,执行方便通畅。
监理工作的流程通常用工作流程图的形式来表示。如材料监理工作流程图、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门窗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等,如图3.1、图3.2和图3.3所示。
监理实施细则中常见的监理工作流程,如表3.7所示。
表3.7 常见的监理工作流程、程序
图3.1 材料监理工作流程
图3.2 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www.xing528.com)
建设工程监理的“全面控制”是建立在有效控制工程的“要点”上。只有明确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指出控制、预防方法和措施,才能做到“全面控制”。控制要点的确定,与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理解、把握程度以及监理人员及监理企业的水平有关。
确定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应注意以下3点:
①除了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设置停止点外,还要对工程的难点、重点以及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地方设置见证点或停止点。包括如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主要原材料、设备质量的进场检验和抽检,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审批,隐蔽工程的验收,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等都是控制要点。
②目标值应在符合合同条款、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目标值尽量定性,且宜统一使用表格形式表达。
③控制要点的设置与否,应根据承包单位的工艺水平、施工条件、施工机械的性能和质量保证的可靠性等因素确定,应体现过程控制以及主动控制与预先控制的原则,且宜按监理工作流程的先后顺序逐一设置控制要点。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应结合监理工作控制要点,有针对性地阐述,对重要、关键的控制点要重点阐述。
图3.3 门窗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①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明确控制要点怎样控制,即由谁(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在何时、何地、采用什么手段予以控制以及明确应有的控制记录。监理工作常用的控制手段有见证取样送检、抽查(含实测)、旁站、巡视等,在控制手段中应注明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等质量检验的具体应用。
a.见证取样送检。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和施工安全设备、设施的送检。工程材料质量检查应列明所需检查的材料名称、技术要求、检查内容、质量控制方法及报送的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材料进场报验单、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对材料的进场见证抽样送检,应列明材料送检的内容和抽样比例,哪些材料不用送检。对一些建筑节能材料更是要列出其具体的设计要求参数等。
b.抽查。抽查是指监理工程师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包括对人和物的抽查。编制抽查监督时,应重点描述影响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的抽查部位,检测手段和检测比例;对人的抽查,主要是抽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到位到岗,是否符合投标及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等;对一些特种设备,如塔吊,还要检查其是否经过现场检测并取得相关“准用证书”等。
c.旁站。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有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理活动。细则中要描述哪些工序需要旁站监理、旁站监理的内容、旁站监理的方法以及旁站监理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d.巡视。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编制平时巡查监督时,重点突出巡查的内容。它是指导现场监理人员经常性巡查什么问题,让承包单位知道监理巡查的内容,是为了要他们为监理的巡查提供方便。编制巡视监督时应注意,巡视是一种“面”上的活动,它不局限于某一部位或工程,而旁站则是“点”的活动,它是针对某一工序和部位。
e.工地会议。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参加;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总监可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f.计算机辅助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将所收集的数据和文件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制订措施。
g.停止支付。如果施工前段时间的工程行为达不到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要求及工程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承包单位的工程款项。
h.会见承包单位。邀见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单位在工程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②监理工作措施是指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方面进行控制实施,重点是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监理工作措施中是否涉及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的内容,因有的监理单位已有相应的专项监理细则,因此可根据监理细则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简要说明。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工作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监理实施细则的管理
对于一些小型的工程项目或大中型工程项目中技术简单,质量要求不高,便于操作和便于控制,能保证工程质量、投资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若有比较详细的监理规划或监理规划深度满足要求时,可不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但其补充、修改和完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监理实施细则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最能体现监理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具体做法,是体现全面认真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并留有记录、责任到人也是证明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优质监理服务的证据,是监理归档资料的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的竣工验收资料内容,也是监理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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