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仅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监理业绩则反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的经历和成效。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3个等级:甲级、乙级和丙级,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4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他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每一个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均可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如果申请多项专业工程资质,则其主要选择的一项为主项资质,其余的为增项资质。同时,其注册资金应当达到主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事增项专业工程监理业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1)综合资质标准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②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④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⑤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⑥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⑦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⑧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专业资质标准
①专业甲级资质标准: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b.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c.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d.企业近两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e.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f.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g.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h.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i.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②专业乙级资质标准: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b.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c.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d.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e.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f.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g.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h.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③专业丙级资质标准: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b.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c.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d.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e.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3)事务所资质标准
②合伙人中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③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④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⑤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表2.1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www.xing528.com)
注:表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工程监理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
(4)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
①综合资质。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②专业资质。
a.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b.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c.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③事务所资质。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
此外,各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都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3)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与管理
(1)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设立工程监理企业,首先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审查合格后,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发营业执照。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工程监理企业方可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资质申请手续。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②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③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⑥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⑦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对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天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可进行资质延续,有效期为5年。
(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主要是指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设立、定级、升级、降级、变更、终止等的资质审查或批准及资质年检工作等。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进行管理。
①资质审批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天。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20天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天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并且未发生下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向其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a.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b.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c.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d.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e.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f.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g.因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
h.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天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涉及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天内办理变更手续。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白受理申请之日起3天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天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监理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企业需增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天内予以办理。
②资质年检制度。
对工程监理企业实行资质年检,是政府对监理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督促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年检内容包括:检查监理企业现有资质条件是否满足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资质年检程序:
a.工程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业务手册》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变化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工程监理企业年检资料后40天内,对企业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记录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工程监理企业只有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才能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若工程监理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参加资质年检,则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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