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提高电击保护和漏电保护的可靠性,同时缩小发生事故时切断电源造成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在配电系统中应用一般采用分级保护。分级保护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载和线路具体情况的需要,一般可分为两级或三级保护。各级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作为一种防止人身触电、设备漏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重要安全保护电器,在国内外的低压配电系统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对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世界各国均通过制定相应的电气安装规程强制规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配电系统中的安装和使用,我国主要的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安装使用相关的电气安装规程如下所示:
1)GB 13955—2005《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2)DL/T 736—2010《农村电网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装运行规程》;
3)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GB 16895.2—2005《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2部分:安全防护 热效应保护》;(www.xing528.com)
5)GB 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6)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7)SL 445—2009《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
为了提高电击保护和漏电保护的可靠性,同时缩小发生事故时切断电源造成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在配电系统中应用一般采用分级保护。分级保护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载和线路具体情况的需要,一般可分为两级或三级保护。各级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性的分级保护(详见12.5.2“分级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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