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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介绍

更新时间:2025-01-10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世界各国在低压配电系统中使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基本上都是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在我国起步较晚,早期称为漏电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等。国家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安装规程,推广使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至2011年底,我国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年销售量,包括配电装置用剩余电流断路器、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剩余电流继电器等已超过1亿台。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RCD),简称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是一种漏电保护装置,被广泛地应用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是低压电网防止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漏电损坏和电气火灾的有效防护措施,在国内外低压电网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低压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装置是20世纪40年代从欧洲开始发展起来的,在发展初期有两种型式:电压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属于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

电压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是通过电压线圈检测设备外露金属外壳与大地之间的故障电压,当检测到的故障电压超过预定的危险极限值时,推动脱扣机构使主开关触头断开,切除故障电压进行保护。根据其工作原理,电压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只能用于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不能应用于整个配电系统,并实现选择性的分级保护;遇到感应雷击或较大的操作过电压时,电压线圈易烧毁损坏;只能用于间接接触保护,不能用于直接接触保护。由于电压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这些固有的缺点,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逐渐被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即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取代。当前世界各国在低压配电系统中使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基本上都是剩余电流保护电器。(www.xing528.com)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在我国起步较晚,早期称为漏电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等。我国最早由南京农机研究所和煤矿系统在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触电保护的研究工作,60年代中期,由于农业使用电力牵引犁、抽水机、潜水泵、脱粒机等电气机械增多,农村触电伤亡事故较为突出,因此首先在农电系统推广使用触电、漏电保护电器,主要是电压型的漏电保护装置。至60年代后期,这类产品逐渐淘汰。70年代中期,当时第一机械工业部把发展漏电保护电器正式列入了机械工业十年科技发展规划,并下达了额定电流20~200A漏电断路器的研制任务。1976年12月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组织了嘉兴电气控制设备厂和上海第三开关厂等单位成立了漏电断路器联合设计组,开始专业化的研制工作。1981年9月,DZ15L系列漏电断路器和JD1-100、JD1-200漏电继电器由机械工业部主持通过了专家鉴定,这是我国第一代专业化研制并投入批量生产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随着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品种和产量的增多,为了促进产品的发展和质量提高。1984年国家标准局下达任务,由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产品标准。1986年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GB 6829—1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参照采用了IEC 60755:198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这是我国第一个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产品的国家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产品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是我国剩余电流保护器推广和普及的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安装规程,推广使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例如,通过水电部行业标准SD 219—1987《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和国家标准GB 13955—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制定,大大促进了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使用。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促使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一些国外著名公司、国有大企业和新兴的民营企业纷纷涉足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研制和生产,使我国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产量急骤增加,剩余电流断路器的年产量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年产10万台左右迅速上升至21世纪初的几千万台,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应用。至2011年底,我国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年销售量,包括配电装置用剩余电流断路器、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剩余电流继电器等已超过1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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