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记忆属于认知的一部分”(下文简称“附属论”)有着比较明显的表现。可以通过多个场合的描述加以确证。在Merriam-Webster这一词典中,查询“认知”一词的解释时,会发现记忆与认知关系的描述。“属于或关于以及与意识智力活动有关的,例如思考、推理或者记忆”。在这个语义描述中,记忆被放到了认知范畴的框架之内。这一语义学的解释甚至可以在哲学那里得到理论上的支撑。在传统哲学中,认识论形成了强大传统,在这一传统形成过程中,记忆被彻底淹没在其中。在柏拉图那里,记忆与理智并列。“这些事物并不是善的,思想、理智、记忆以及与此相关的事物才是善,我们可以证明正确的意见和真正的推理比快乐更优秀、更有价值,无论是现在活着的存在物还是将要出生的有生命的存在物,世上没有比参与活着的存在物更加有益的事情了”。[1]这几乎构成了西方哲学中记忆与理智关系的一种传统。布伦塔诺从哲学史上给出了一些说明。[2]“康德以他自己的方式采纳了这个分类。他把灵魂的三种能力看作是认知能力、快乐与痛苦的情感和欲望的能力,把他们作为自己批判哲学的分类基础”。[3]“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把更高发展的精神活动划分为认知(记忆、理性)和情感(欲望、意志)还有认为这两类在原初现象中有其起源”。[4]“亚历山大·拜尔(Alexander Bain)使用相似的术语建立起他自己的三分法。他区分了第一,思想、智力或者认知;第二,情感(feeling);第三和最后,意愿或意志”。[5]布伦塔诺的观点也是心理学的代表。记忆被看成是认知的组成部分。乔治·曼德勒(George Manlder)把认知看作是心灵的组成部分。“我把心灵概念看作是认知(cognition)、意欲(conation)和沉思(cogitation)的聚集。认知[来自拉丁语cognoscere,其意思是变得熟悉某物]指认识、知识和知觉;意欲[来自拉丁语conatio]意思是指向行动或者变化的精神过程或者行为;沉思[来自拉丁语cogitatio],意思是思考或者反思”。[6]在当前的认知科学中,记忆通常服务于认知过程以及认知与记忆的关系。所以,当我们在日常词典、不同学科中都感受到这一点:记忆与理智并列在一起,尤其是放在认知的范畴中。很显然,记忆附属论就成为记忆研究的逻辑起点。
很显然,在这个概念规定性中隐含着记忆与认知的一种关系。一般说来,日常生活的概念源自哲学,所以需要考察这一概念的来源。附属论有三个主要表现形式:(1)日常话语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方式。如我属于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属于社会,等等。最直接的一种解释是属于是“附属于”的意义。(2)部分与整体意义上的问题,如部分“属于”整体。但在这一问题中,“属于”并不是附属关系。(3)从层次差异来说意义上的问题,低层次存在物与高层次存在物的关系。在下文的分析中主要采取(2)(3)的规定。在关系的理解上,亚里士多德对关系范畴是很好的参照。在他看来,“关系”是对“相对的东西”的概念说明。“有些东西由于它们是别的东西‘的’,或者以任何方式与别的东西有关,因此不能离开这别的东西而加以说明,我们就称之为相对的东西”。[7]如此,当我们说出A属于B的时候,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看,A与B之间存在着相对关系。“相对关系”最直接的特征是“借与别的东西的关联才能说明,要不然就无从说明”。[8]所以,当我们说出记忆属于认知的时候,意味着记忆必须借助认知才能加以说明。所以接下来,必须要分析这样一个命题的内在规定性的结构。本文总体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理解记忆与认知的关系上,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不足。而这是我们在哲学史工作上需要理清楚的,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一观点的内在问题进行阐述,尤其是记忆体验角度进行一定的阐述。(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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