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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纲领的不完备性探析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硬核科学研究纲领中的硬核是由反面启示法规定的,“反面启示法规定纲领的硬核,根据纲领支持者的方法论决定,这一硬核是不可反驳的”。“记忆是生物印迹”这也是自然科学记忆研究纲领的内核之一。在今天,这种研究更是指向对内核的维护。[8]保护带的命题是可以被证伪的,这是拉卡托斯研究纲领中重要的一点,纲领进化也表现为保护带自身的完善。

研究纲领的不完备性探析

1.硬核

科学研究纲领中的硬核是由反面启示法规定的,“反面启示法规定纲领的硬核,根据纲领支持者的方法论决定,这一硬核是不可反驳的”。[2]可以说拉卡托斯指出了硬核最重要的特性,但是却没有解释纲领硬核如何形成的过程。“一个纲领的实际硬核并不像雅典娜出自宙斯之头那样一出现就全副武装,它要通过长期的预备性的试错过程缓慢地发展。在本文中没有讨论这一过程”。[3]“恐惧记忆与杏仁核相关”是自然科学记忆研究纲领的内核。这是一个根本的原理性出发点。根据生物学研究,情感源自杏仁核,所以与情感有关的记忆也与之有着密切的关系。恐惧是一种初级情感,对人或者动物的影响深远。在生活中,人们总是提到“快乐是短暂的,而痛苦是永远的”,而且在哲学叔本华那里也指出,快乐是痛苦与痛苦之间的跳板。“作为最早收到包括印度教佛教在内的东方思想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叔本华坚持主张痛苦具有普遍性。他认为可以通过禁欲和克制可以战胜意志,从而获得拯救”。[4]所以,与痛苦有关的恐惧成为存在者生存的根本规定。另外,当海德格尔揭示出“畏”是一种生存论结构,这更加说明恐惧的一种普遍性,对于人和动物来说都是一种根本的规定性。

“记忆是生物印迹”这也是自然科学记忆研究纲领的内核之一。印迹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用戒指、印章等比喻来说明记忆的时候,已经奠定了理解记忆的理论基础。只是他们这里更多谈论灵魂的印痕,亚里士多德从生物体层面触及身体的印迹。近代哲学洛克的白板说也是从意识角度而言的,这与休谟的“印象”(impression)一起构成了心理的印痕。这些都是生物学发展起来之前的情况。20世纪初,德国生物学家萨门提出的印迹主要讨论了生物体与环境之间的某种关联。后来现代生物学复活了印迹理论。从萨门的生物印迹到后来的细胞印迹是生物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这也构成了记忆研究的内核概念。

我们对记忆研究纲领内核的确立根据两个理由:其一是这一观念具有恒定的演变史;其二是这一观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印痕”是符合这两个基本条件的。这二者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哲学根源处,此外,在当下神经科学迅速发展的时期,我们所看到的是,很多问题的讨论都是基于这两个出发点。那么围绕这两个出发点生成了哪些辅助带呢?

2.辅助带

在神经科学的记忆研究中,存在着明确的正面启示法,即“一些规则告诉我们要寻求哪些研究道路”[5]。在记忆科学史上,我们从记忆巩固的研究中可以明确看到这一点。1900年,Muller和Pilzecker两人提出关于学习的“持续言语-巩固”(Perseveration-Consolidation)假设理论,即学习后一段时间,作为学习基础的神经过程会变得稳固或者巩固。但是对于这一假设的验证一直持续着。神经科学家麦克高夫曾经描述了这一验证过程。他在2015年的一篇文章中回顾了这个过程,“来自不同实验室的这些发现提供了对PC假设的强有力支持(McGaugh&Herz 1972)”。[6]这里所说的发现是指与电休克疗法(ESC)有关的实验结论。比如1961年他们提出的ESC惩罚并没有产生滞留的削弱;1966年麦克高夫提出的训练后的电休克疗法削弱老鼠的记忆;由ESC发出的声音脉冲在逆行性遗忘中不起作用;1968年提出削弱的强度取决于上述疗法的周期和密度;1970年他们又提出电休克疗法后多个小时中会出现遗忘,等等。2000年他们提出杏仁核在记忆巩固中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

从更大角度看,除了麦克高夫自己所认识到的对PC假设的支持外,其他科学家也从不同角度做着一些有利于内核的研究工作。比如1949年赫伯提出的双印痕(Dual-Trace)假设理论,这是关于记忆的,即记忆原初地建立体验激活的神经元回路的反射上以及持久记忆来自反射诱发的神经突触变化。麦克高夫还提到了同年都肯(Duncan)关于电休克的研究,该研究表明电休克疗法阻止了作为每天训练体验记忆基础过程的巩固。

在今天,这种研究更是指向对内核的维护。比如指向恐惧条件(Fear conditioning)就是如此。恐惧记忆研究构成了非常有效的辅助带。比如从2000年的《为了提取之后的再巩固,恐惧记忆需要杏仁核中蛋白质综合》[7](Fear memories require protein synthesis in the amygdala for reconsolidation after retrieval)到2016年的诸如《与恐惧记忆相关的杏仁核-皮层突触特异性变化》多篇有关恐惧记忆的论文,均是在这一框架之上设计的实验。这两篇论文都是探讨恐惧记忆的神经基础以及机制。通过这16年的研究,恐惧记忆的神经基础及其机制以及记忆的提取控制等问题都得到了进一步的解答。比如印迹细胞组之间的竞争会影响恐惧记忆的形成和回想。这些论文中所提及的实验都是基于恐惧条件模式而设立的。

可以说,科学家基于老鼠恐惧条件实验来研究恐惧记忆的形成、提取和消除等问题。这些做法无疑符合了正面启示法,“正面启示法包括一组部分明确表达出来的建议和暗示,以说明如何改变、发展研究纲领的‘可反驳的变体’,如何更改、完善‘可反驳’的保护带”。[8]

保护带的命题是可以被证伪的,这是拉卡托斯研究纲领中重要的一点,纲领进化也表现为保护带自身的完善。比如关于记忆空间性的问题上可以看出这一点。20世纪初美国科学家拉舍雷和学生赫伯共同提出了记忆存储的理论:记忆分布在大脑中,而没有特定的区域。

在记忆研究领域工作记忆就体现出这一点。根据《今日神经学》的一篇报道,新的证据反驳(refutes)关于工作记忆占统治地位的观点。[9]这篇文章中提到的新观点指2016年12月《科学》刊发的一篇题为《经颅磁刺激再激活隐藏的工作记忆》(reactivation of latent working memories with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的文章。文章提出工作记忆的机制是“活动-静默”突触机制,而被驳倒的工作记忆理论是:神经元放电机制。而关于工作记忆神经机制理论提出时间并不长,我们所看到的是关于短期记忆的神经活动方面的论文是1971年福斯特(Fuster,J.M)提出的。[10]传统理论指出,短期记忆的神经机制是神经元活动,涉及额皮质(frontal cortex)、顶叶皮层(parietal cortex)、前扣带脑皮层(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等处的神经活动。所以,在工作记忆的问题上,我们面临传统理论T:某个区域的神经元活动是工作记忆存储信息的根本;现代理论M:活动静默的神经元突触机制。这个驳倒非常有趣。面对这种情况,有科学家认为是彻底驳倒;也有人为是系统作用。但是,在本文看来,如果用运动和惯性的关系来描述这种情况可能会更恰当,运动是神经元的活动,而静默相当于神经元活动的惯性阶段,在这个阶段,并没有运动力存在,一切都是惯性作用。所以短期信息的保存最初依靠的是神经元的活动,但是神经元的静默阶段在理论上必须起到作用。而这是符合物理学基本概念的。此外,在哲学现象学中,胡塞尔所提出的“彗星的尾巴”,而这恰恰描述了二者的关系。所以,对于那种残留——放电活动的神经元太少,无法检测——是需要批判的。但是这种争论至少是体现了记忆研究纲领中保护带所发生的一些变化,保护带的一些命题是可反驳的。但是可反驳与彻底驳倒之间还存在着极大距离。这是科学纲领进化研究过程中必须要加以注意的情况。

3.理论自主性

理论自主是指记忆科学具有一种自主的逻辑。这种逻辑就是一种还原主义的逻辑。正如心理学家曼德尔(George Mandler)指出:“脑与行为关系逐渐增长的兴趣和神经心理学的升起对于这样一种观点有所贡献:复杂现象(精神)可以在他们的作为更多基本单位(生理学的)的整体性中获得理解(可以还原为基本单位)。”[11]这种还原主义逻辑将最基本的物质材料呈现出来——比如神经突触、神经元内部等。这充分显示出记忆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关注记忆的大脑机制、神经机制等问题。这是神经生理学所面对的主要问题。而神经心理学则是为记忆的心理机制探讨提供物质基础。这样看起来,记忆科学所面对的情况和一百年前的情况没有本质上的差异,都是遵循着一种还原逻辑和物理主义的思路。差异只是在于物质层面深入的程度。一百年前,科学家可能更多借助医学解剖技术所提供的形态、区域层面的物质性;而一百年后,科学家借助f MRI等技术看到的是分子层面的情况,可以把大脑内部的状况呈现出来。

此时,记忆的神经科学仅仅通过神经元、神经回路、神经突触等关键术语来解释记忆现象,为理解这些现象提供机制上的描述,而无涉任何精神层面的概念;但是神经心理学却不同,他需要涉及很多心理现象,如压力、情绪、认知等对于记忆的影响,而这些都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上。记忆的哲学理论却完全不同,他所面对的是理解记忆现象,揭示出记忆如何可能?诸如记忆如何不同于知觉、记忆对象如何构成?等问题。其主要方法也完全不同。自然科学的实验设计与哲学的意向分析、反思分析形成鲜明对比。(www.xing528.com)

当然这种自主性并非完全的孤立发展,而是显示出学科之间的彼此呼应。正如麦克高夫所描述的那样,神经科学以自己的方式回应着心理学、哲学的古老难题。“因此这些发现为1900年缪勒与皮尔策可的PC假设提供了强力支持。它们也为威廉·詹姆士在1890年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体验很好地被记住,然而大多数却没有——提供了公平答案。最后,这些发现至少对下面的问题提供了公平的解释,正如培根在1620年提出的,为什么记忆被‘使得一个印象产生强有力情感的东西’帮助?”[12]

4.记忆科学史的重构

涉及记忆科学史重构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哲学与科学。我们在此采纳了海德格尔的观点,他在分析哲学的任务时指出了两个规定:一是哲学为科学提供根据。只有当有了哲学才有了科学,哲学的一个次要任务是为科学提供根据。二是哲学要透彻地把握人的生命现象——记忆的整体。在诸多记忆科学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神经科学将记忆(此在)机械地视为神经活动。哲学的反思指向上述记忆科学的成果。通常说来,哲学的反思表现为几种模式:

(1)梳理模式。“梳理”是让科学的成果变得系统化,不至于散乱一地。这种做法通常是基于学科纲领做出的梳理,必须学术史就是如此。通过时间序列逻辑,让材料变得有据可循。通常的文献梳理工作就是这样的逻辑。

(2)反思模式。这种反思是超越要梳理的东西。不同于科学自身的系统化,这种做法需要宏达框架作为底色。比如我们所看到的古典德国以来的做法就是如此。这种做法就是自然哲学,运用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说明哲学理论,比如世界是发展变化的、现象之间具有统一性。在这种模式中,谢林、黑格尔、恩格斯等人的自然哲学就是最为典型的模式。

(3)实证模式。实证模式讲求的是对经验成果做出分析,这种做法通常是进入到科学实验材料之中展开分析。比如将科学成果中的哲学预设、观念、概念等做出说明阐述,让实验变得容易理解。

(4)现象学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对科学成果的反思继而产生超越,并让记忆现象显现出来,哲学理解恰恰就是从此开始。

记忆科学史的重构离不开这四种模式,换句话说,是基于这四种模式进行的。在重构中,我们需要思考科学研究的自身局限。这种做法在哲学中一直没有消失。康德等人为自然科学奠定了形而上学基础,他看到了自然科学的问题所在,这是为认识论奠基;胡塞尔将哲学看作是科学的科学,把我们的目光引到了“对象化、自然化”上,这开启了探讨本体论的开端。也许今天是方法论的时期,当实验方法攻破心理学领域,作为心理现象的最终港湾——哲学能否幸免恐怕是每一个哲学家都在思考的问题。在哲学领域中,关于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方法争论百年之后,今天又重新被提上了日程,以新的方式表现出来。对记忆科学史的重构不能是材料的梳理,而是记忆思想的重构。科学对于哲学而言,不能是方法的供应商,而是开启一种新的视角。哲学对于科学而言,应该是一种警钟,让其意识到所忽略的东西。通过现象学方法,我们注意到记忆科学研究存在的几个问题:

(1)在记忆研究的实验中,神经科学家多使用的是巴普洛夫的刺激-反应模型。这种做法无疑被现象学扼住了咽喉。“刺激引起反应”描述的是外在的因果关系,是描述两个实体——刺激因素和反应行为之间的因果关联。但是,在记忆实验中的所有引发的现象都是记忆行为,所以这是一种心理现象。比如在恐惧条件实验中,通过声音、语境以及点击,共同引发恐惧行为,然后标记出与恐惧有关的神经元细胞。接着把实验对象通过相似的因素,要么声音、要么语境来看它们的行为,按照以往的研究,通过语境和声音应该可以引发恐惧行为。现在是通过光控制,激活以往标记出来的神经元细胞。结果可以产生或抑制新的行为。当关联到意识行为的时候,问题出现了。胡塞尔现象学曾经探讨过意识行为中“引起”的本质。“这不是一种外在的因果关系,根据这种关系,原因作为它自身被考察过程中之所以是,即使在无结果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想象,或者结果的成效就在于某个可以自为存在的东西被附加进来”。[13]所以在自然科学这里,意向关系被完全转变为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将一个经验的、实体-因果的必然性联系强加于意向关系,这都是一种悖谬”。[14]对于这二者的区别,胡塞尔说得非常清楚,在意向关系中,引发者只能是意向客体,但却不能是在我之外现实存在并且实在地、心理物理地规定着我的心理生活的东西。意向行为“并不从属于作为物理实在、作为物理原因的风景,而是在与此有关的行为意识中从属于作为这样或那样显现着的、也可能是这样或那样被判断的、或令人回想起这个或那个东西等之类的风景”。[15]

所以,在神经科学中,我们会把握到这种引发关系,存在于刺激-反应之中的关系。而刺激是条件刺激或者无条件刺激,比如声音或者环境或者电击。在这些刺激因素中,电击直接引发恐惧反应,所以反应行为是与恐惧一致的僵住行为。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是物理因素,物理刺激与僵住行为;第二层次恐惧体验与僵住行为。这两个层次对应着两种关系,物理层次的因果关系与体验层面的意向关系。意向关系是表征关系。肢体僵住表征恐惧体验。

(2)神经科学最为关注的是机制问题,即神经层面的作用。“机制”一词最早使用的学者已经难以考证,但是这却成为整个生物科学和神经科学领域最为常见的概念。[16]在记忆研究中就是如此,探寻记忆现象的神经机制。探讨神经机制常常包括两个不同的路向:其一是探讨与某种记忆现象或活动对应的神经细胞层面的,并且能够为实验所验证把握。比如社会记忆存储在海马体CA1区这一命题。神经科学家借助老鼠实验,标记出老鼠之间交往过程中CA1区神经元活动明显;标记出恐惧记忆对应的区域细胞,然后通过光遗传技术进行激活或者抑制。这些实验说明,任何一种记忆活动、记忆类型都能找到相应的神经区域与之对应。在这一路向中,神经机制成为记忆现象的一种印证,只有找到这种对应或者是区域或者是回路,才能够对特定的记忆现象进行研究。所以曼德尔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神经科学家验证了心理学家的观念。但是这种路向存在的问题是过分依赖于心理学中关于记忆的理解,殊不知,记忆现象的区分恰恰是心理学自身所无法完成的,它是哲学最终的任务。所以在这个路向中,哲学现象学为记忆研究提供了本体论方面的支持,然后神经科学恰恰是通过特定的实验去寻求经验的证据。而整个神经科学史的发展也就从这个角度获得了明确,他们不断地进步恰恰表现为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去触及神经层面,然后找寻到相应的根据。其二是深入科学层面,揭示神经物质内部的某种作用。比如麦克高夫所揭示的药物如何影响神经元联结从而影响记忆巩固;凯德尔所剖析的从短期记忆转化到长期记忆的过程中神经元之间发生的变化。在对神经机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记忆进行改造、删除、抑制就变得可能。到目前为止,出现过多种方法,如电击刺激、药物刺激、光刺激等。

(3)从科学史角度看,神经科学发展最为倚重记忆印迹概念。从萨门提出印迹概念,再到心理学领域拉舍雷的完善、神经科学领域利根川进等团队的推进,这个概念依然形成了记忆研究纲领的内核,都是在实体意义上的使用。神经科学家利根川(1987,2015)进在1987年使用了“记忆印迹细胞”的概念[17],后来在这一概念的指导下,他的团队开展了诸多研究,2012—2016年间取得诸多成果。如2014年发表的题为《记忆印迹细胞的识别与制造》中就使用了记忆印迹细胞(memory engram cells)的说法;2015年发表题为《逆行性失忆之下印迹细胞保持记忆》(Tomás J·Ryan,2015);2016年发表题为《通过激活早期阿兹海默症老鼠的印迹细胞提取记忆》的成果(Roy,D,2016)。2017年,日本研究团队发表了一篇题为《对于联结必不可少的重叠记忆印迹,但不是为个体记忆回想》的文章。文章指出,记忆不是孤立地存储,而是整合到联系网络中。然而,记忆联结机制却难以把握。通过对老鼠中两类依赖杏仁核的行为范式——条件性味觉厌恶(CTA)和听觉线索诱导的恐惧条件(AFC)研究发现,在记忆的自然联合激活后,展示用于CAT任务的条件刺激激发了AFC的条件反应,这伴随着在侧杏仁核(basolateral amygdala)中神经群重叠的增长,重叠的神经元群压制了CAT提取诱发的僵固行为。但是,原初的CAT或AFC记忆的提取并没有被影响。一小群共享的神经元群调节着记忆之间的联结,它们对于个体记忆的回想来说并不必然。[18]法国哲学家利科注意到这一现象并且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当谈到记忆印痕的时候,他做出了三重区分:书写印痕、心理印痕和脑部印痕。“正如早期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蜡块印痕的比喻,我提出要区分三类印痕:书写印痕,在历史操作的层面上变成了文件印痕;心理印痕,被命名为印象而不是印痕,通过标记某个事件在我们心中留下的情感意义上的印痕;最后脑部印痕,这是神经科学家处理的对象”。[19]从这几处,我们发现利科是一个了不起的哲学家,他已经开始从现象学角度反思神经科学中记忆研究存在的问题。而且他的分析非常精准,抓住了神经科学的问题所在。当然他的有些概念用法还是不甚准确,比如“脑部印痕”。事实上今天的神经科学家主要是使用“记忆印迹细胞”这样的概念。他们很少使用“脑部印迹”这样粗犷的概念。但是利科的分析还是存在局限,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①印迹是实体意义上的概念,或者是心灵的印迹或者是身体的印迹,当然也可能是细胞印迹。所以利科所做的分层并没有切中印迹概念的要害;②此外,印迹都是一种在刺激语境下有效的概念,是一种被动的概念。根据常见的定义“印迹是记忆存储方法理论化的结果,记忆存储在大脑(或其他神经组织)中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的生物物理或生物化学的变化”。对这一概念,哲学的成果也有一些。2016年萨拉·罗宾斯(Sarah Robins)反驳了记忆因果理论(the Causal Theory of Memory,CTM)。该理论指出,记住特定的过去事件需要记忆中在事件本身与它的后续表征之间的因果联系,特别是,保留记忆印迹的联结。罗宾斯指出,分布式记忆印痕(Distributed memory traces)对CTM来说是例外[20]这一批判是合理地。事实上,人类记忆远不止于此,更准确地说,基于一种互动体验。记忆不是记住某种东西,以印痕的方式保留某种内容,这只是外在的、最终的结果。记忆是一种体验印痕。在一次山地骑行的途中,当我骑着车子艰难地爬坡时,小腿的酸疼、胸口的难受以及喘气困难让我记忆深刻。但是当我下行的时候,车子飞速地滑行,耳边呼呼的风声,以前的酸疼、憋闷都烟消云散。记住的不是某个事件,而是对某个时间的各种体验。此外,这种体验是一种综合性的体验。这不是单纯的感觉,而且也是伴随着设想、幻想、激动,这不是单纯的视觉体验,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同时这也是交互体验,我们每一次深深地呼吸,将新鲜空气吸入肺中,将身体内的废气排出体外,这是一种交换。另外,我们带着郁闷的心情过来,但是同时也在收获着新鲜的感受。所以,记忆是一种体验,一种对体验的记忆,内容本身也是因为体验的加入而变得有意义。海德格尔对于石头与大地的关系分析对我们略有借鉴。石头压在大地上,留下了印痕。但是此时石头对于大地来说中间没有“可通达性”。这样的印痕决然不是记忆,而只是记忆死寂的遗留物。但是身体的印痕或者灵魂的印痕却是展示了身体或灵魂相对于某一事件来说是“可通达的”,是共同构成的结果,存在着某种特定的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自然科学所研究的记忆都是一种遗留物,而不是记忆本身。

(4)神经科学将活生生的记忆现象变为科学对象,这种做法就是“意识的自然化”(胡塞尔语)。后来,现象学家保罗·利科分析了记忆与遗忘等这些意识现象在神经科学那里遭受的某种变化。如作为对象的记忆和作为体验到记忆是二者的最大区别。作为对象的记忆是神经科学视野内的现象,是属于被设计对象的。而作为体验的记忆则不同,这是活生生的、与生活密切联系的现象。“精神体验意味着身体性,但是‘身体’一次无法还原到自然科学所说的对象化身体。对于作为对象的身体来说,与活生生的身体语义上是相对的,活生生的身体是某个人拥有的身体,我的身体,你的身体,他或她的身体。仅有一个身体是我的,而其他的对象身体是在我眼前的。通过活生生的身体被理解为对象身体来解释对象化的能力在现象学和解释学家那里成为一个很少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距离是在作为活生生的身体与对象的身体之间的巨大差异”。[21]这一点应该是现象学精神的体现。除了这一点,他还关注到科学家所造成的存在于精神和物质之间的对立。“当科学家让自己谈论给定的脑区的贡献、特定神经序列的地位、含义甚至责任,或者当他说明大脑介入到特定心理现象表象中,他们始终尊重这种因果性话语的界限……神经科学家呼吁一种在结构或组织和功能之间占统治地位的因果观念的较少否定的用法”。[22]这种指责不同于心灵哲学,心灵哲学力图捍卫心灵现象的地位,寻求心灵现象在物理现象之中的独特地位。这种立场依然是二元论的。但是现象学却是寻求二者的统一,他所要展示的就是这样过程如何发生的,记忆对象如何构成的?而这也是为当代现象学发展提供了一个任务,考虑将科学成果纳入其中意味着要从科学式的角度展开记忆如何成为对象,为记忆的构成提供科学史的根据。如此,这一任务是双重的,一方面,展示记忆现象如何构成的意识过程;另一方面,为记忆成为对象提供科学史的验证,而构建记忆科学史的目的在此也逐渐变得明确起来。我们构建记忆科学史并非是对科学成果的简单梳理和总结归纳,也并非是要提出指导性的概念,而是为现象学的意向分析提供科学史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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