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庞大、复杂、周期长、相关单位多等特点,因而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从产生的根源看,有的来源于建设单位及上级机构;有的来源于设计、施工及供货单位;有的来源于政府、建设部门、有关协作单位和社会;也有的来源于监理单位本身。归纳起来,这些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的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发生改变而使得设计发生变更;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场地不及时或场地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和测绘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不能预料的技术障碍;设计、施工中采用不成熟的工艺或技术方案失当;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或出现差错;计划不周导致停工待料和相关作业脱节,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建设单位越过监理职权进行干涉,造成指挥混乱等。
②材料、机具、设备干扰因素。如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供应环节的差错,品种、规格、数量、时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③地基干扰因素。如受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处理的影响。
④资金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资金方面的问题,未及时向承包单位或供应商拨款等。(www.xing528.com)
⑤环境干扰因素。如交通运输受阻,水、电供应不具备,外单位临近工程施工干扰,节假日交通、市容整顿的限制;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手续的延误;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争端的调解、仲裁;恶劣天气、地震、临时停水、停电、交通中断、社会动乱等。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工程会产生延误。工程延误有两大类,其一是指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同时建设单位还有权对承包单位实行违约误期罚款;其二是指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误,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监理工程师应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采用公正的方法区分工程延误的两大类原因,合理地批准工期延误的时间,以便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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