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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质量验收程序及实施方法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水分、灰分、挥发分、硫分、发热量及粒度。对干燥基灰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全水分,应分矿、分煤种批批化验;对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干燥基全硫,应分矿、分煤种每季化验一次。(二)煤炭质量验收的程序及实施方法煤炭到厂要按规定采样化验,对水分较大、矸石较多及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煤车(船),要另行单车(船)重复采样化验,并及时通报质检仲裁部门、供煤单位及上级主管燃料部门。子样质量和总样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煤炭质量验收程序及实施方法

(一)验收的重点及指标

根据火力发电厂生产的特点,确立以下指标。

1.验收指标

(1)内在质量指标。全水分、灰分、挥发分、硫分、发热量及粒度(主要用于判定品种的指标)。

(2)外在质量指标。是否有雷管、金属杂物、非金属杂物、闸瓦、矸石。

2.重点煤种及重点指标

火力发电厂应对每一阶段所供煤种做好调查分类,并确定其重点验收指标,可分如下几种方式:

(1)按发热量计价的煤。对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收到基灰分、全水分,应分矿、分煤种车车采样、批批化验;对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干燥基全硫、空气干燥基氢,应分矿每季化验一次。

(2)按灰计价的煤。对干燥基灰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全水分,应分矿、分煤种批批化验;对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干燥基全硫,应分矿、分煤种每季化验一次。

(3)不按质计价的煤。对全水分,应分矿、分煤种每日化验一次;对收到基灰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应分矿、分煤种每旬化验一次;对干燥基全硫,应分矿每季化验一次。

(4)对不同煤种的外在质量方面的不同问题,应分别确立检查重点进行抽查,并下达重点抽查任务和指标。

(二)煤炭质量验收的程序及实施方法

(1)煤炭到厂要按规定采样化验,对水分较大、矸石较多及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煤车(船),要另行单车(船)重复采样化验,并及时通报质检仲裁部门、供煤单位及上级主管燃料部门。

(2)严防雷管、铁器、炮线、柴草、木块、泥土、砂石等混入煤场。对混入杂物的来煤,要通报给供煤单位及主管单位。情况严重的,要求煤炭部门采取措施,直至暂停发煤。

(3)发现风化煤,不得入厂。落地煤氧化程度大的,要按劣质煤处理。

(4)卸车前,要对车号,看车顶,采煤样;卸车过程中要看煤质;卸车后要看车底,并形成制度。在监视卸车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做好录像、照相或记录,并通知有关单位。

(5)核对货票。

1)货票中应写明品名,而品名应与实装煤种相符。

2)货票车号与实际车号相符。

3)对一个车中装有两种以上的煤,如上面装好煤,下面装劣质煤的,要认真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反映。

4)核实煤矿质量报告单(表)。

实际水分较大,而报告单上所报水分较小,其超出部分应按水折煤赔偿;对报告单所标发热量较高或超过抽查值及误差控制范围的,应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化验常规的要认真分析,按异常情况处理;对高硫矿区出煤报告单所标硫分值较低者,也按异常情况处理。

(三)采样管理和监督

由于采样工作,不分昼夜、寒暑,采样人员分散,经常独自工作,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采样管理监督制度。

1.采样人员(www.xing528.com)

煤矿或电厂采样人员,均应持上岗合格证上岗。对临时雇佣的民工,如无合格证书,必须有持合格证的正式工人领班,领班对采样是否合格必须负全部责任。要做好采样人员编组、轮班工作。做到每次到车或煤矿发车有人采样。

2.采样坑点检查

(1)坑点位置。必须符合国际要求,18点或15点随机或系统布置采样点。

(2)坑的深度。可全深度或不同深度采取试样。在能够保证运载工具中的煤品质均匀且无不同品质的煤分层装载时,也可以在运输工具顶部采样,在经过运输的运输工具顶部采样时,应挖坑至0.4~0.5m进行。

3.采样质量

一般采用宏观称重监督方法。子样质量和总样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采样的监督

煤炭采样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监督人员因故没有参加采样全过程,可从采样的颜色、粒度、水分鉴别其真伪。

煤炭颜色随煤种、灰分不同而不同。即使是同种煤,由于灰分不同,其颜色深度也就不一样。有经验的监督人员,可从煤炭颜色鉴别灰分达2%的间隔变化。

粒度是比较直观的,一般原煤的粒度不均匀,常有大约50mm的矸石夹杂其中。水分也是鉴别煤样的主要方法,外在水分为8%~9%的煤用手就可以捏出水来。

上述三种鉴别方法,水难以定量,概念模糊,但只要有经验很容易掌握使用。监督人员还需检查装样容器是否完好,有无泄漏滴水、有无桶盖,是否盖好。对于用木质塑料编织的存样设备,要杜绝使用。

5.采样工具的检查

人工采样工具主要有采样斗、采样铲、探管、手工螺旋钻、人工切割斗、停带采样框,其基本要求如下:

(1)采样器具的开口宽度应不小于煤的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且不小于30mm。

(2)采样器具的容量应至少能容纳1个子样的煤量,且不被试样充满,煤不会从器具溢出或泄漏。

(3)如果用于落流采样,采样器具开口的长度大于截取煤流的全宽度(前后移动截取时)或全厚度(左右移动截取时)。

(4)子样抽取过程中,不会将大块的煤或矸石等推到一旁。

(5)黏附在器具上的湿煤应尽量少且容易除去。

6.标签的检查

采样上所附的标签,应注明矿别、采样地点、采样份数、样品采自哪些车皮(车号要附上)、采样时的天气、采样人签名。

7.采样制度与规范

(1)采样工作室(或休息室)应挂有采样点示意图表。

(2)对采样验收率做明确规定;对出于安全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采样的情况,也要做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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