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计量验收方法,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可分为火车、船舶两种。
(一)火车运煤计量
目前,火车运煤的计量验收方法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用轨道衡计量;另一种是用检尺计量。
1.轨道衡计量
收煤单位用的轨道衡,必须有半年以内检衡合格证。车皮自重以标记自重为准。如水洗煤和水采煤,过轨道衡后,收煤单位还必须按照《煤炭送货办法》的第三条规定,煤车在过轨道衡后,从该煤车上采取煤样化验全水分,然后再将衡量出的到站煤实际质量,按公式折算成含规定水分的到站煤质量,即
式中 mdz——含规定水分的到站煤质量,t;
msj——衡量出的到站煤实际质量,t;
Msj——到站实际全水分,%;
Mjl——规定全水分上限,%。
轨道衡有动态式和静态式两种。车辆动态过衡与静态过衡,其称衡出来的质量是有误差的。动态过衡时车辆通过的速度越快,误差越大,因为质量与速度有关。相对而言,静态过衡比动态过衡准确;慢速过衡比快速过衡准确。但是,当动态过衡速度缓慢时,这种“速度误差”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动态轨道衡都有限速规定,在实际操作时必须严格控制。另外,衡器都是有公差的。由于煤矿与电厂之间的供煤量大,因此由公差引起的累计误差也是比较大的。因此对轨道衡维修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检衡,力求把公差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现代生产和装置的多是动态轨道衡,以减轻过衡工作量,缩短过衡时间,加快车辆的调度、周转。
2.检尺计量
检尺计量是用量器(即容器)代替衡器进行计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测定煤炭容积密度;②测量容器体积。
(二)船舶运煤计量
船舶运煤计量不能用轨道衡方法计算,也不用量线方法计算。船舶运煤可以用码头电子皮带秤检斤,但一般都是用查看水尺来换算载重。(www.xing528.com)
1.船舶吨位
船舶吨位表示船舶的大小和运输能力,它分为容积吨位和质量吨位两种。容积吨位是以容积来表示船舶的大小,国际统一以每2.83m3(或100ft3)作为一容积吨位。容积吨位又可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两种。
(1)总吨位。凡船上四面封闭的空间减去驾驶台、双层底、公共用的舱室等所占去的容积,除以2.83m3,即为该船的总吨位。
(2)净吨位。从总吨位中减去不属于运送客货的吨位(如机舱、锅炉舱、船员舱室等),即为净吨位。
常用的质量吨位有排水量和载重量两种。
2.水尺计量验收
运煤的船舶大小不一、构造各异,但是各种船舶的载重量都可以用水尺计量方法求得。由于每种船只的结构和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电厂可向航运部门索取每种船只的载重标尺(水尺表),并按照船只水尺表上水尺高低所核定的载重量进行验收。
船运煤计量验收的主要手段是水尺计量,因此怎样看水尺、怎样测得准确,是整个验收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实践中,下列事项必须引起注意:
(1)船到后,未查看水尺或查看没有结束之前,不要卸煤,以免影响计量的准确性。
(2)一定要按规定看清六面水尺,不能单看船舶内挡一面的首尾水尺。
(3)看水尺时的视线应与吃水水尺线保持一定的水平。
(4)先看水浪最高点的水尺读数,再看水浪最低点的水尺读数,取其平均数。最好多看几次,这样得出的平均数比较准确。
如果船舶交接单所列的水尺与到厂时实测的水尺不符,这时应考虑先复查自检的水尺是否有误,然后再会同船方共检水尺。相差较大时应编制货运记录,会同船方签证、索赔。
船运煤的计量验收是比较复杂、困难的,到厂船型复杂的水运煤电厂,更应对各种不同装载吨位的船型的船舶尺度、空船零位水尺、载重水尺的排水量、水尺与载重吨位换算表等有关的基础资料,注意收集积累,经常进行研究分析,掌握其规律性,不断提高验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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