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燃料运输计划的管理与调整

燃料运输计划的管理与调整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燃料订货会期间,又对初步制订的燃料运输年度计划进行补充、修订。但是,石油、煤炭的货源,铁路的运力,港口的吞吐量以及船舶的运载能力等情况都是在变化的。各港口、航运部门根据年度水陆联运计划及需方的中转托运计划,编制港口吞吐计划及安排运力。双方要按照批准的运输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港口到达计划确定后,地方运输主管部门再联合港口铁路等部门共同商定运输计划。

燃料运输计划的管理与调整

燃料的运输计划管理是整个运输组织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由于燃料的运量大、连续性强,因此搞好燃料的运输计划工作,不但可使整个运输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而且有利于国家重点物资调拨计划的完成,有利于减少单向运输,提高运输经济效益。

1.燃料年度运输计划的编制

众所周知,燃料的运输批量大、总量多,北煤南运、西煤东调、北油南运、东油西送,繁忙的运输线上重车、空车往来穿梭,这一切都有赖于计划管理,需要燃料的生产、运输以及用户三方之间的协作配合。

燃料运输的年度计划,早在订货之前就已着手编制,编制的依据包括:①各主要铁路干线和水运港口上年实际完成的燃料运输、吞吐量;②新建新增和扩建、改造后新增的运输能力、吞吐量;③估计该年度因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发展需要增加的燃料通过量;④新投入生产的重点厂、矿的燃料产量和耗用量。这是一个总体上的平衡配置过程。平衡过程中肯定会有饱和与不足的情况,由此再进行调整而制订出各铁路主要干线、限制口和水运港口的燃料通过量,以及主要矿、厂的燃料流向规定。

燃料订货会期间,又对初步制订的燃料运输年度计划进行补充、修订。由于燃料订货会汇集了燃料的产、运、需各方代表,因此,带来了各方的要求和变化情况。根据这些要求和新的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再进行平衡调整,如修改有些原定的燃料流向、流量及进行违流审批;又如限定有些矿方的外运量,实行以运定销等。本着“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原则,经过产、运、需各方的充分协商后,签订燃料的运销合同。燃料订货会结束后,将各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汇总,再辅以必要的机动量,就可正式编制出燃料的年度运输计划。

由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交通运输制约了燃料的运销,因此燃料的年度运输计划很重要,又很必要,即凡是纳入燃料年度运输计划的,国家给予保证,交通运输部门给以承运;反之,则运输无保证,往往只能是供需双方的意向。有时,电力系统的燃料采购人员盲目采购矿方提供的但未经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燃料,其计划兑现率很低;或者矿方推销未纳入运输计划的燃料,其实际到货的可能性也不大。又如,取消煤炭期货交易,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没有纳入年度燃料运输计划的缘故。因此,由于燃料的运量大,而且目前的交通运输能力又有限,因此燃料的市场经济条件尚待完善,逐步发展。(www.xing528.com)

2.燃料月度运输计划的编制

石油供需合同一季度签订一次;煤炭供需合同全年一次签订,产、运、需三方共同盖章。但是,石油、煤炭的货源,铁路的运力,港口的吞吐量以及船舶的运载能力等情况都是在变化的。因此,为了保证供需合同的兑现,必须根据变化情况,临时调整发运的矿(厂)、站以至港口,这就是所谓月度的三部平衡计划。一般说来,月度的三部平衡数与全年供需合同中该月的供煤数是基本一致的。

三部平衡计划,是在合同执行月前一个月的18日审定的。因此,在18日前,煤炭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三部必须各自把计划汇总编制完成,即每月6日前,煤矿根据年度合同计划把下一个月的发运计划提交给发车站,车站汇编后逐步上报分局、路局汇编,12日左右即汇编完毕。各港口、航运部门根据年度水陆联运计划及需方的中转托运计划,编制港口吞吐计划及安排运力。铁道部运输局和中国水上货物运输中心分别于每月12日、15日召集铁路局、港口有关部门进行汇编,18日三部联合办公审定。不经港口中转的铁路直达运输计划不经三部平衡会议审定。

一般说来,按照订货合同和三部平衡会议调整指标提出的要车计划,铁路、煤矿都无权削减、变更。但遇有煤矿煤炭资源不足、铁路运输能力不够等问题,必须削减要车计划时,煤矿应立即上报省煤炭局,与铁路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再上报上一级调减、补欠。但应保证铁路交通每月运输计划编制时间,不能影响计划的编制。双方要按照批准的运输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三部平衡会议审定的是水陆联运计划或港口的到达计划。港口到达计划确定后,地方运输主管部门再联合港口铁路等部门共同商定运输计划。

上述是合同计划内的煤炭运输计划的编制、审定。合同计划外的煤炭运输应在完成计划内的煤炭运输计划后进行,也需要逐级申报、审批,一般都是当月临时安排,在完成计划后突击发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