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党中央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进行了一系列超前布局,大数据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科学院时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在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旨在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三年工作方案(2016—2018)》。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加快建设数据强国,为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2017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国大数据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2018年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对包括大数据产业在内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同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向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我们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助力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www.xing528.com)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指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体现了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与时俱进,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数字经济“红利”大规模释放的时代,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从投入阶段发展到产出和分配阶段。《决定》还指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划。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在科研投入方面,前期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在大规模集群计算、服务器、处理器芯片、基础软件等方面系统性部署了研发任务,成绩斐然。“十三五”期间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实施了“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当前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大数据相关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部署中。我国在大数据内存计算、协处理芯片、分析方法等方面突破了一些关键技术,特别是打破“信息孤岛”的数据互操作技术和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大数据存储、处理方面,研发了一些重要产品,有效地支撑了大数据应用;国内互联网公司推出的大数据平台和服务,处理能力跻身世界前列。
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以来,地方政府纷纷响应联动、积极谋划布局。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政策、发展方案、专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建设了贵州、京津冀等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示范区,以及5个国家大数据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据有关统计,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已有82个省级、副省级和地级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涉及41.93%的省级行政区、66.67%的副省级城市和18.55%的地级城市。
今天,我国已具备实现从数字大国向数字强国华丽转身的诸多条件。我们要以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将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奋力引领大数据革命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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