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也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一般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水利用处理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水环境容量、地形、气候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下面从不同角度来进一步分析各种体制的使用情况。
(一)环境保护方面
截流式合流制同时汇集了部分雨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对较脏的初期雨水有所作用,对防止水体污染是有利的。但这时截流主干管尺寸较大,污水厂容量也增加很多,投资费用增大。同时截流式合流制在暴雨时,把一部分混合污水通过溢流井泄入水体,加大了河流污染。分流制把城市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厂进行处理,但初期雨水径流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对水体有一定程度的污染。由于分流比较灵活,易于适应发展,又较符合城市卫生要求,因此是城市排水系统体制发展的方向。
(二)工程投资方面
合流制泵站和污水厂的造价比分流制高,但管渠总长度短,所以合流制的总造价要较分流制低。从初期投资看,不完全分流制初期只建污水排除系统而缓建雨水排除系统,便于分期建设,能节省初期投资费用,缩短施工期限,较快发挥效益,以后随城市的发展,再建雨水管渠。
(三)近远期关系方面(www.xing528.com)
排水体制的选择要处理好近远期建设的关系,在规划设计时应作好分期工程的协调与衔接,特别是对于含有新旧城区的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的新区,可以分期建设,先建污水管,收纳污染严重的污水,后建雨水管或用明渠过渡;在城市发展进度很快,地形平坦,综合开发的新区,雨水系统宜于一次建成。而在地形平坦,下游有一条水量丰富的水流,污水浓度较大,街道狭窄的地区,可采用合流制。由于旧城区多为合流制,则只需要合流管出口处理设截流管,即可初步改善环境质量,与分流制相比,工程量少,易于上马且工时短。旧城区的合流制过渡到分流制涉及许多问题,需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四)施工管理方面
合流制管线单一,减少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交叉,管渠施工较简单。但是合流制管渠中流量变化较大,对水质也有一定影响,不利于泵和污水厂的稳定运行,造成管理维护复杂,运行费用增加。而分流制水量、水质变化较小,有利于污水处理和运行管理。
总之,各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新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但是若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有些新建地区采用合流制也可能合理,如离旧城较近,又靠近污水厂,则可用合流制,同时处理部分雨水。下面几种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合流制:城市附近有充沛的大水量水体,稀释效果好,或靠近海洋,则可截流合流污水,排入江海,当然,必须考虑其承载能力;城镇发展受到资金限制,旧城区改造力度不大,可进一步完善合流制系统,加强合流污水治理,而不要急于分流;旧城区街道狭窄,地下管线密集,难有新建管道空间,可保持现有系统,特别是历史古城和历史风貌区,不能改变原有格局;降雨量稀少的地区,一次性降雨量不大,建单独雨水系统的利用率不高,可采用合流制,例如西北部分城市。
一个城市,通常采用混合制的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这是与城市发展不同时期相联系的。城市建设初期,周围水体良好,并受建设资金限制,多采用合流制,甚至直排式;随着城市发展和水环境恶化,逐渐在水体岸边进行截流,排入污水处理厂;而新建城区往往直接按雨、污分流规划设计,有的结合旧区改造,变合流制为分流制,这样导致了城市中存在混合的排水体制。混合制有两种,一种是分流区域和合流制区域相互独立,分别明显;另一种是同一区域既有分流制管道,又有合流制管道,甚至是同一干管中接纳分流的污水和合流的混合水。城市中由于各区域自然条件及建设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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