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流制排水系统
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所采用的不同的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为排水体制,又称排水制度。可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类。
图6-2 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
1—合流支管;2—合流干管;3—河流
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混合在下个管渠内排除的系统。
1.直接式合流制
管渠系统的布置就近坡向水体,分若干个排水口,混合的污水不经处理和利用直接就近排入水体。这种排水系统对水体污染严重,但管渠造价低、不进污水厂,所以节省投资。这种体制多在城市建设早期使用,不少老城区都采用这种方式。因其所造成污染危害很大,目前一般不宜采用(见图6-2)。
2.截流式合流制
在早期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基础上,临河岸边建造一条截流干管,同时,在截流干管处设溢流井,并设污水厂,晴天和下雨时,所有污水都排送至污水厂,经处理后排入水体。当雨水量增加,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将有部分混合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这种排水系统比直排式有了较大改进。但降雨强度较大时,仍有部分混合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此时对水体有较大污染。为了进一步改善和解决污水厂在雨天水量变化比较大时引起的管理问题,可在溢流井后设贮水库,待雨停之后,把积蓄的混合污水送污水厂进行处理,但投资很大。截流式合流制多用于老城改建(见图6-3)。
图6-3 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www.xing528.com)
1—合流干管;2—溢流井;3—截流主干管;4—污水厂5—出水口;6—溢流干管;7—河流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内排除的系统。
1.完全分流制
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和利用;后者汇集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该体制卫生条件较好,其投资较大。新建的城市、工业区和开发区,一般应采用该形式。工厂的排水系统,一般采用完全分流制并要清浊分流,分质分流。有时,需几种系统来分别排除不同工业废水。
2.不完全分流制
只有污水管道系统而没有完整的雨水排水系统。污水通过污水排水系统流至污水厂,经过处理利用后,排入水体;雨水通过地面漫流进入不成系统的明沟或小河,然后进入较大的水体。该种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对于新建城市或发展中地区,为了节省投资或急于排出污水,先采用明渠排雨水,待有条件后,再改建雨水暗管系统,变成完全分流制系统。对于地势平坦,多雨造成积水的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3.半分流制(截流式分流制)
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在于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跳越井,在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越截流干管经雨水出流干管排入水体。该种体制卫生条件好,但投资大,在经济条件好,生活水平高,对环境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以采用。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一些传统的排水制度。有一种分流制,把粪便污水收入污水系统,集中输送至污水厂,而其他如厨房、沐浴、洗涤等生活废水则收入雨水系统,直接排入水体。还有一种合流制是将粪便污水先集中至化粪池,经一级处理后,上层液体排入合流污水系统,而其他生活废水直接收集入合流污水系统。
城市污水的再利用系统,也会对城市排水体制提出相应的要求。特别是中水系统,作为在建筑物单体和居住小区中进行污水回用的一种形式,由于以不同的原水作水源,所采用的排水体制也不同。以洗涤、沐浴水作水源进行中水处理,处理工艺简单,费用低,但要有两套排水系统,另外使厨房和厕所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若以全部生活污水作水源,只需一套排水系统,可把中水用量外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但由于水质污染浓度高,处理费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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