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务是关系到城市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当前我国城市水务发展形势的要求,开展全国城市水务发展规划工作。
规划的目的包括:①调查当前我国城市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水务管理体制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建设和制度创新方案。②结合城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务的需求,在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提出防洪、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等水务工程体系建设分期实施方案。③根据水务工程在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资金和技术需求,建立城市水务方面“投资主体多元化、行业管理标准化、产权关系多样化、产业发展市场化”的水务发展保障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④通过制度创新、工程建设、水务市场化良性运行机制的建立,最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水务保障。
城市水务发展规划要按照我国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的总体部署,密切结合当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现在进行和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其他相关规划,例如水资源综合规划、城市水资源规划、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进行制定和实施。考虑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绿地系统等生态建设、给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防洪规划、水环境保护等内部规划与城市水资源规划(水资源条件)、区域防洪体系建设、区域水资源保护格局等存在一定的脱节问题,水务规划要在通盘考虑涉水事务的内外水资源条件和约束的基础上,对已有规划成果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
水务发展规划的现状水平年为2000年。近期水平年为2005年,中期水平年为2010年。2030年作为远景展望年。以近、中期为规划的重点。
作为全国性城市水务发展规划,其对象为全国所有已实行水务统一管理的建制市。但全国汇总的重点为其中非农业人口大于50万的城市和重点城市(如特区、计划单列市等)。对于目前尚未实行水务统一管理但在未来2010中期规划水平年以前可能进行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城市也可作为规划对象。城区面积统一到规划区。对于水务一体化改革尚未到位的城市,规划的内容以现有管理权限范围为主,但要结合其他部门(如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形成相对完整的水务一体化规划体系。(www.xing528.com)
城市水务基本情况资料在水利部资源水务[2002]1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务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的数据基础上,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方面的最新发布数据进行增补。
城市水务规划中涉及的城市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需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内容,要求以城市水资源规划、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其他相关水利规划的成果为基础。但是,要在现状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所在地区水资源条件和对水环境质量的要求,对原有成果进行合理性检验。
城市水务发展规划工作的重点放在三个内容上。①城市水务管理体制问题分析要分机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三个层面来评价和分析。机构要分政府部门、事业部门和企业讨论;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分析和协调性评价也要按部门和行业统一评价。②水务工程规划要结合社会经济需求,列出项目清单、分阶段实施步骤和投资概算以及预期资金来源。③保障对策要按照“四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行业管理标准化、产权关系多样化、产业发展市场化)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各地要结合各自的具体特点,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保障方案,例如水务基础设施和国有资产的存量盘活和融投资体制改革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盲目攀比和冒进。
各规划省(市)根据水务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规模、时间、投资总额、分摊比例、效益和效果、产权结构和运行管理方案等,作为当地水务发展和建设的参考计划,列入国家和当地的财政预算、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改革方案中。与城市总体规划等成果存在差异的地方要阐明出现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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