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质是指地下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征和性质。主要评价对象是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以及进行了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的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评价内容包括地下水化学分类、地下水现状水质评价,以及近期地下水水质动态变化趋势和地下水污染分析等。
(1)充分利用以往及近期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采用舒卡列夫分类法确定地下水化学类型。
(2)地下水现状水质评价。评价基准年为2000年,在缺水2000年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地区,可以2000年前后1~2年的资料替代;必要时,可以2002年补测资料替代。
统一要求必评的水质监测项目为pH值、矿化度(M)、总硬度(以CaCO3计)、氨氮、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等共7项。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评价氟化物(以F表示)、氯化物、氰化物、碘化物、砷、硝酸盐、亚硝酸盐、铬(六价)、汞、铅、锰、铁、镉、化学需氧量,以及其他有毒有机物或重金属等水质监测项目。
按照国家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1]对各计算分区的地下水水质进行分类,并以Ⅲ类水标准的上限值作为控制标准,记录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的各水质监测项目的名称、监测值、超标指数和超标率。
(3)要求广泛收集各有关部门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选用质量较好且具有代表性,尽可能多年份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综合分析计算分区内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各监测项目的变化趋势,作为相应分区的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www.xing528.com)
(4)地下水污染分析。要求调查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污染源包括水质低劣的地表水体(如排污河道、渗井、纳污湖库塘坝等)、污灌区和农药化肥施用量较高的农田、废弃物堆放场等。地下水污染分析的重点区域是污染源附近,尤其是存在污染源的地下水水源地。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分别调查分析海水入侵、地下咸水侵入淡水含水层的情况,分析其变化趋势,绘出现状条件下咸淡水界线。
充分利用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和变化趋势分析成果,密切结合污染源种类、物质组成和地理分布特征,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地下水现状污染区域界线、主要污染项目和污染程度。
(5)大型及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要求对大型及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逐一进行水质评价。未形成超采区的,以生产井布井区为评价区;已形成超采区的,以相应超采区为评价区。评价内容包括地下水水质现状、变化趋势和地下水污染分析,选用监测井应适当加密,并要求充分收集“三致”物质的检出情况,必要时进行补充监测。
(6)根据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变化趋势分析和地下水污染分析成果,以及各大型及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成果,提出保护和改善地下水水质的保障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