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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水质评价及达标情况分析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内容包括各水资源分区地表水体的水化学类型、水质现状、水质变化趋势、供水水源地水质以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等。选用钾、钠、钙、镁、重碳酸根、氯根、硫酸根、碳酸根等项目,采用阿廖金分类法划分地表水水化学类型,并调查分析总硬度及矿化度。在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以水资源三级区为单元进行。评价标准采用GB3838—2002,对标准所列的全部水质项目进行水质级别和达标评价。

地表水水质评价及达标情况分析

地表水水质是指地表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特征和性质。评价内容包括各水资源分区地表水体的水化学类型、水质现状(含污染状况)、水质变化趋势、供水水源地水质以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等。

(1)水化学类型分析。要求在第一次全国水资源评价相关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选用钾、钠、钙、镁、重碳酸根、氯根、硫酸根、碳酸根等项目,采用阿廖金分类法划分地表水水化学类型,并调查分析总硬度及矿化度

(2)现状水质评价。统一采用2000年为基准;若2000年数据不全可进行补测或以2000年前后1~2年内的数据代替。要求按河流、湖泊(水库)分别进行评价。河流水质评价项目为pH值、硫酸根、氯离子、溶解性铁、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总砷、总汞、总铜、总铅、总锌、总镉、六价铬、总磷、石油类、水温、总硬度等24项。统一要求的必评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和总砷等5项。标准采用GB3838—2002《地面环境质量标准》。

(3)底质污染评价。对污染较重的河流、湖泊(水库),要求进行底质污染现状调查评价。评价项目选用pH值、总铬、总砷、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汞、有机质9项,标准采用GB15618—1995《土地环境质量标准》。

(4)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水质监测控制站,包括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库的控制站、独流入海河流的出口控制站,以及人口50万以上重要城市的下游控制站等,进行水质变化趋势分析。(www.xing528.com)

(5)水资源分区水质评价。在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以水资源三级区为单元进行。

(6)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分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分析范围应包括已进行水功能区划的全部范围,各地可在水利部颁布试行的《中国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适当扩充、调整。要求将分析成果归并到水资源三级区。

(7)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重点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水功能区划所确定的保护区中的集中供水水源区、开发利用区中的饮用水水源区,以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日供水量在5万t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等。评价标准采用GB3838—2002,对标准所列的全部水质项目进行水质级别和达标评价。对缺少有毒有机物评价数据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进行补充监测,对主要超标物,要统计超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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