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指在基于IP的网络上向用户提供点播或组播方式的视频业务。IPTV是电视媒体向网络新媒体演化的重要一步,也是三网融合的代表。目前及曾经的与IPTV相关的标准化组织和论坛主要包括ITU、ISO、互联网流媒体联盟(ISMA)、开放移动联盟(OMA)、数字音/视频联盟(DAVIC)、交互式电视联盟(ITV)、宽带业务联盟、Tvanytime、IETF以及早年的ATM论坛等。
IPTV架构有两种,一种是非基于NGN的IPTV架构(non-NGN-based IPTV),另一种是基于NGN的IPTV架构(NGN-based IPTV)。对于基于NGN的IPTV架构,又根据是否重用IMS相关功能部件而分成基于IMS的IPTV架构(IMS-based IPTV)和非基于IMS的IPTV架构(non-IMS-based IPTV)。
ITU-T提出IPTV架构支持四大类业务(Y.1901),包括交互业务、娱乐类业务、通信类业务、信息类业务;所提出的NGN IPTV功能体系架构高层功能包括终端用户功能(EUF)、应用功能(AF)、内容传送功能(CDF)、业务控制功能(SCF)、管理功能(MF)、内容提供商功能(CPF)和网络功能(NF)。non-IMS-based IPTV架构在网络控制部分利用了NGN中定义的NACF(网络附着控制功能)和RACF(资源接纳控制功能)两个子系统。IMS-based IPTV架构除了在网络控制部分利用了NGN中定义的NACF和RACF两个子系统外,还利用了IMS核心网及相关功能实体如UPSF等来提供IPTV的业务控制功能。
TISPAN给出的IPTV架构与ITU-T之间比较相似,大部分功能实体都能相互映射,差异主要包括:ITU-T对内容分发功能、内容和业务保护功能、内容预处理功能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描述,而TISPAN没有触及相应的细节;在终端用户侧,ITU-T分成普通IPTV终端和家庭网关功能,而TISPAN只是将终端侧统一看作用户终端;ITU-T给出的应用层功能模块较细化;TISPAN对IPTV相关数据的定义更加细致和深入,并且TISPAN已经发布了IMS-based IPTV、non-IMS-based IPTV两个架构相关的接口标准。
IPTV的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流媒体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等子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以MPEG-4为编码核心的流媒体文件,基于IP网络传输,通常要在边缘设置内容分配服务节点,配置流媒体服务及存储设备,用户终端可以是IP机顶盒+电视机,也可以是PC。
IPTV系统架构如图10-65所示。
图10-65 IPTV系统架构
IPTV系统布局如图10-66所示。
图10-66 IPTV系统布局
节目源由广播电视台提供,IP网络只是传输节目到用户。(www.xing528.com)
IPTV核心节点如图10-67所示。
图10-67 IPTV核心节点
IPTV用户接入流程如图10-68所示。
图10-68 IPTV用户接入流程
IPTV直播流程如图10-69所示。
图10-69 IPTV直播流程
IPTV点播流程如图10-70所示。
图10-70 IPTV点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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