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电气设备及相连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应采取以下安全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应上、下抛掷,电气登高作业安全工具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情况下对机械及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应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在相关闸刀和相关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将检修设备停电,应把所有的电源完全断开。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2)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
4)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检修命令执行,严禁在工作中移动和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标示牌应用绝缘材料制作。(www.xing528.com)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等规定。
(3)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不宜进行带电作业,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应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上的作业应增设监护人。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应视为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应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应小于3m。不应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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