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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鉴定申请:泵站投运25年后的安全风险评估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泵站投入运行25年及25年以上,主要机电设备状态恶化,建筑物发生较大病情、险情,泵站遭遇超标准设计洪水、强烈地震,运行中发生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重大事故,应申请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经安全鉴定并认定为三类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除险加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安全鉴定申请:泵站投运25年后的安全风险评估

泵站投入运行25年及25年以上,主要机电设备状态恶化,建筑物发生较大病情、险情,泵站遭遇超标准设计洪水、强烈地震,运行中发生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重大事故,应申请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安全鉴定工作应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定》(SL316—2004)规定的程序进行。

泵站安全鉴定应由泵站管理单位提出安全鉴定工作计划;进行工程现状调查分析,为安全鉴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并做好现场配合工作,编写安全鉴定工作总结。

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备相应检测条件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应根据建筑物的等级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承担上述任务的单位应按时提交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并对出具的现场安全检测结论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结果负责。

泵站管理单位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鉴定任务组织安全鉴定,聘请有关专家,组建安全鉴定专家组。安全鉴定专家组应审查现场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评定泵站工程和机电设备安全类别,提出泵站安全鉴定结论,编写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www.xing528.com)

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泵站管理单位应将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安全鉴定报告书及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一起,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经安全鉴定并认定为三类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除险加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泵站工程由于规划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报废,或经安全鉴定认定为四类工程需要报废或降等级使用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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