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RFID技术与应用的标准化研究工作起步比国际上要晚4~5年。
2003年2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强制标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编码规则》(GB18937-2003<NPC>)。为中国实施产品的电子标签化管理打下基础,并确定首先在药品、烟草防伪和政府采购项目上实施。
2004年1月中国成立“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负责起草、制定中国有关“电子标签”多项国家标准。但由于电子标签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机构之间工作重复,为保证电子标签技术和管理规范有序发展,确保正在制定中的相关电子标签标准之间协调一致,2004年9月起暂停了“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2005年下半年,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和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作为两个主要起草单位一起开始负责完成ISO/IEC18000转换为国家标准的工作。ISO18000系列国标制定的项目见表3-1。
表3-1 ISO18000系列国标制定的项目(www.xing528.com)
ISO/IEC18000标准的国标制定的正式立项,对自动识别产业和终端用户都是有利的。目前我国RFID应用的瓶颈之一是没有标准,ISO18000是国际上业内共享的基础标准,基础标准确定了,才能进一步制定标签和阅读器这样的产品和应用标准。
在充分照顾我国国情和利用我国优势的前提下,应该参照或引用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并做出本地化修改,这样能尽量避免引起知识产权争议,掌握国家在电子标签领域发展的主动权。
RFID的广泛应用蕴藏着巨大的产业利益、还涉及国家安全利益、信息控制利益等,我国应全面部署电子标签标准体系,尤其应重视编码体系、频率划分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技术和应用,并推出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特别是在解决安全、防伪、识别、管理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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