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剪对象
“修剪”命令是比较常用的编辑命令,所谓修剪可理解为对于所要修剪的对象沿着定义的边界来删除对象的一部分。绘图过程中经常需要修剪图形,对于修剪操作要掌握两个要点,一是修剪边界的确定,二是被修剪的对象。在AutoCAD2007中,可以作为修剪边界(剪切边)的对象有直线、圆弧、圆、椭圆或椭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等。修剪边界也可以同时作为被剪边。默认情况下,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即选择被剪边),系统将以剪切边为界,将被剪切对象上位于拾取点一侧的部分剪切掉。如果按下Shift键同时选择与修剪边界不相交的对象,修剪边界将变为延伸边界,将选择的对象延伸至与修剪边界相交。
启用“修剪”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修剪”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修剪”按钮;输入命令Tr(Trim)。
(1)一般对象修剪
【例3-16】将图3-36a所示的图形修剪变为图3-36b所示的图形。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修剪”命令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图3-36 一般对象修剪图例
a)原图 b)修剪结果
命令:_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修剪边界)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 (拾取选择图3-36a中的线段AB为修剪边界)
选择对象: (回车确认)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被修剪的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回车确认)
结果如图3-36b所示。
(2)复杂对象修剪
【例3-17】将图3-37a所示的图形修剪变为图3-37b所示的图形。
此图的剪切边同时又作为被剪边,则可把图3-37a中所有对象全部选为剪切边,再选×标出的边修剪。
2.延伸对象
延伸是以指定的对象为边界,延长指定的对象与另一对象(边界对象)精确相交或外观相交。
启用“延伸”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延伸”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延伸”按钮;输入命令Ex(Extend)。
【例3-18】将图3-38a通过“延伸”命令编辑成图3-38b所示的图形。
图3-37 复杂对象修剪图例
a)原图 b)修剪结果
图3-38 延伸图例
a)原图 b)延伸结果
操作步骤:
单击“修改”工具栏“延伸”命令图标,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作为延伸的边界线)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找到1个 (拾取选择AB作为延伸边界)
选择对象: (回车)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需要延伸的直线靠近边界的一端)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需要延伸的圆弧)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回车)
延伸时,记住首先选择延伸边界,结果如图3-38b所示。
3.拉伸对象
使用“拉伸”命令可以在一个方向上按用户所指定的尺寸拉伸、缩短对象。“拉伸”命令是通过改变端点位置来拉伸或缩短图形对象,编辑过程中除被伸长、缩短的对象外,其他图形对象间的几何关系将保持不变。可进行拉伸的对象有圆弧、椭圆弧、直线、多段线、二维实体、射线和样条曲线等。拉伸只能采用交叉窗口或者“交叉多边形”方式选择对象,执行该命令时,如果对象全部位于选择窗口之内,对象将会被移动,如果对象与窗口相交,相交部分被拉伸。
启用“拉伸”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拉伸”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拉伸”按钮;输入命令S(Stretch)。
【例3-19】如图3-39a所示,矩形框右侧与框内符号间隙太少,通过“拉伸”命令将图3-39a绘制成图3-39b。
操作步骤:
图3-39 拉伸图例
a)原图 b)拉伸结果
单击“修改”工具栏“拉伸”命令图标,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stretch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指定对角点:找到1个 (选择以交叉窗口方式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正交开> (回车结束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位移(D)]<位移>: (拾取指定基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移动鼠标指引方向并指定第二点)
4.拉长对象
“拉长”命令主要用于改变选定直线、圆弧、椭圆弧、非闭合样条曲线与多段线的长度,对闭合的对象无效。
选择菜单栏“修改”→“拉长”,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lengthen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DY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指定新端点:
拉长直线时选项的操作效果如图3-40所示。
图3-40 “拉长”命令选项操作效果图
5.倒角
在AutoCAD2007中,可以使用“倒角”命令修改对象,使其以斜角相接。
当进行倒角时,首先要注意查看信息行中当前倒角的距离,如不是所需要的,应首先以选项确定倒角大小。该命令可用两种方法确定倒角大小。
选项“D”确定倒角大小:该选项是用指定两个倒角距离来确定倒角大小的,两倒角距离可相等,也可不相等,还可为零。
选项“A”确定倒角大小:该选项是用指定第一条线上的倒角距离和该线与斜线间的夹角来确定倒角大小的。
启用“倒角”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倒角”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倒角”按钮;输入命令CHA(Chamfer)。
在命令行提示中,选择“距离(D)”选项,设置倒角的大小。在“修剪”模式下,指定距离D倒角方式是最常用的方式。画连接线束应用示例如图3-41所示。
操作步骤: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倒角”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图3-41 指定距离倒角方式及画连接线束例
命令:_chamfer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1=0.0000,距离2=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D (选择改变倒角距离D选项)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0.0000>:3 (输入倒角距离3)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3.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选择第一条直线)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选择第二条直线)
命令:_chamfer (对第二个图设置倒角)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1=3.0000,距离2=3.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D(www.xing528.com)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3.0000>:10 (输入倒角距离10)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1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
6.倒圆
在AutoCAD2007中,通过“圆角”命令可以修改对象,将两个图形对象之间绘制成光滑的过渡圆弧线。当输入圆角命令后,首先要注意查看信息行中当前圆角半径,如不是所需要的,应首先通过选项指定半径大小。
启用“圆角”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圆角”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圆角”按钮;输入命令F(Fillet)。
启用命令后,在命令行提示中,选择“修剪(T)”选项,即可设置是否修剪,选择“半径(R)”选项,即可设置圆角的半径大小,如果圆角的半径设得过大,超过边长,则无法完成圆角。
【例3-20】将图3-42所示原图进行修剪与不修剪倒圆角处理,设置不修剪半径为6,修剪半径为3,操作效果如图3-42所示。
操作步骤:
图3-42 设置倒圆角修剪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圆角”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fillet
当前设置:模式=修剪,半径=0.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R(选择半径R选项)
指定圆角半径<0.0000>:3 (输入半径大小3)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选择圆角第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选择圆角第二个对象)
命令:_fillet
当前设置:模式=修剪,半径=3.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T(选择修剪T选项)
输入修剪模式选项[修剪(T)/不修剪(N)]<修剪>:N(选择不修剪N选项)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R(选择半径R选项)
指定圆角半径<3.0000>:6 (输入半径大小6)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选择圆角第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 (选择圆角第二个对象)
7.打断对象
AutoCAD2007提供了两种用于打断的命令:“打断”和“打断于点”命令。可以进行打断操作的对象包括直线、圆、圆弧、多段线、椭圆、样条曲线等。
(1)打断
“打断”命令能将一个对象分解为两部分并删除部分对象。打断对象时,一般在第一个打断点选择对象,并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注意打断圆时,系统是按逆时针方向删除圆上第一个打断点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部分。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打断”命令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break选择对象:(拾取需打断的对象,同时选中了第一个打断点)
选择对象: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在此提示下,可直接输入第二个打断点,删除两打断点之间的部分对象)
若选[第一点(F)]项,可另外选择第一个打断点,打断操作时一般关闭对象捕捉,以防误选打断点。图3-43所示为打断对象示例。
(2)打断于点
图3-43 打断对象示例
“打断于点”命令用于打断所选的对象,在“修改”工具栏中单击“打断于点”按钮,可以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成两个对象,但不删除其中的部分。执行该命令时,需要选择要被打断的对象,然后指定打断点,即可从该点打断对象。
【例3-21】将图3-44所示的圆弧在A点打断成两部分。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打断于点”命令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break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_f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图3-44 打断于点图例
8.分解对象
在AutoCAD中,图块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因此用户无法直接编辑构成图块的各个图形对象。AutoCAD提供分解命令,方便用户分解图块。该命令可将多段线、矩形块、正多边形块、填充图案、尺寸等含多项内容的一个块对象分解成若干个独立的对象。当只需编辑这些块对象中一部分时,可先执行该命令分解对象。
(1)命令激活与操作格式
启用“分解”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菜单栏“修改”→“分解”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分解”命令按钮;输入命令Explode。
操作格式:
执行上面命令之一,系统提示如下:
命令:_explode
选择对象: (选择要分解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或继续选择对象)
启用“分解”命令后,根据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然后按Enter键,整体图形就被分解。
(2)实例
【例3-22】用矩形命令任意绘制一矩形,删除上部的水平线,如图3-45所示。
操作步骤:
1)绘制矩形
用矩形命令任意绘制一矩形,如图3-45a所示。
2)分解矩形
图3-45 分解矩形后编辑对象
a)原图 b)分解后删除结果
此时若选择矩形上方的水平线,会发现选中的是整个矩形,不能对水平线单独进行编辑。因此,必须先将矩形分解。
单击“修改”工具栏的“分解”命令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explode
选择对象:找到1个(选择矩形)
选择对象:(回车确定,矩形分解后为四段独立的直线)
3)删除水平线
选择上方的水平线,按键盘上的Delete键将其删除,结果如图3-45b所示。
9.合并对象
如果需要连接某一连续图形上的两个部分,或者将几段同心等半径圆弧闭合为整圆,可以利用“合并”命令。
启用“合并”命令有三种方法:选择“修改”→“合并”菜单命令;直接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合并”按钮;输入命令J(Join)。
【例3-23】将图3-46所示的椭圆弧A、椭圆弧B合并成椭圆,圆弧C、圆弧D进行合并,结果如图3-46所示。选择圆弧时注意先后顺序,圆弧合并是按照逆时针方向合并的。
图3-46 合并图例
a)合并前 b)合并后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合并”按钮,根据命令行指示操作。
命令:_join选择源对象:
选择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闭合(L)]: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圆弧:找到1个
已将1个圆弧合并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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