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与协调是构成形式美的主要法则之一,它不仅是服装设计最基本的法则,也是整个设计艺术中的通用法则。
统一是指形状、色彩、材料的相同或相似要素汇集成一个整体而维持的秩序感和整体感,是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是对服装的概括和总结,诸如整体结构的统一、局部结构的统一。
服装统一表现在以下两个大的方面。
1.服装本身的统一性
(1)服装整体与局部式样的统一(图5-9)。
(2)服装装饰工艺的统一。
(3)服装配件的统一(图5-10)。
图5-9 服装整体与局部统一
图5-10 服装配件统一
(4)服装色彩的统一。
(5)服装三要素的和谐统一。
(6)服装制作工艺手法的统一。(www.xing528.com)
2.广义上服装的统一性
(1)服装与人们活动环境的统一性。
(3)服装与营销价格的统一(服装的品质与营销策略)。
(4)服装与人的统一性(人体和物的统一与气质修养的互补性)。
(5)服装与文化的统一性。
在统一的前提下,应注意变化的运用,可以产生活泼和新颖感,就如音乐中的和声,不仅主旋律清晰,而且有和谐的变化。与此同时,设计时不宜过分注重统一,使服装产生刻板之感,应注意稍加变化就会显得活泼而协调。
协调是主体结构线形式美法则的最高境界,是线条与服装整体造型之间相互关系的完美调和。在主体结构线的设计中,协调有两种形式:
(1)线条与服装轮廓形状的协调。
(2)线条与服装格调的协调。形状的协调是“理性”的,它强调了服装内外的秩序性,而格调的协调是“感性”的,它注重人的视觉感受和对服装氛围的烘托。完美的主体结构线内形式的表现都可以看作主体结构线与服装整体造型之间的协调,但在设计中应该注意过度的协调容易单调、乏味、缺乏变化,因此应该结合主体结构线的其他形式美法则综合运用,将美的境界推向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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