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或其他专用资金,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工程从计划决策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这个先后顺序,既不是人为任意安排的,也不是随着建设地点的改变而改变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基本建设,必须使工程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
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可概括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投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8个阶段。基本建设程序的这8个阶段,基本上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还可进一步将其概括为3个大的阶段:①项目决策阶段。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还包括调查研究、提出设想、确定建设地点、编制设计任务书等内容。②工程准备阶段。以勘测设计工作为中心,还包括成立项目法人,安排年度计划、进行工程发包、准备设备材料、做好施工准备等内容。③工程实施阶段。以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为中心,还包括工程施工、生产准备、试车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内容。前两阶段统称为前期工作。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如图1-2所示。
图1-2 现行基本建设程序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设性文件,是投资决策前由主管部门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主要从宏观上衡量、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和人力。项目建议书并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仅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和基础。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对多种方案进行比较,提出科学的评价意见,推荐最佳方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是进行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送国家计委审批。
(2)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不论是中央项目,还是地方项目,都要经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3)中央各部门所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各部门审批。
(4)地方投资在2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地方计委审批。
3.初步设计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般由项目法人委托或通过招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是分阶段进行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任务是进一步论证建设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解决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技术和经济问题,确定建筑物型式、主要尺寸、施工方法、总体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由主要投资方组织审批,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要报国家发改委和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备案。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体布置、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主要设备、主要工艺过程、总概算等,无特殊情况,均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2)技术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和更详细的调查研究资料,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如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及数量确定等,以使建设项目的设计更具体、更完善,技术经济指标更好。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是按照初步设计所确定的设计原则、结构方案和控制尺寸,根据建筑安装工作的需要,分期分批的绘制出工程施工图,提供给施工单位,据以施工。
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细部结构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工程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其设计的深度应满足:材料和设备订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和安装、编制具体施工措施和施工预算等的要求。
4.施工准备阶段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的项目,可列入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在进行建设准备过程中的投资活动,不计算建设工期,统计上单独反映。
施工准备的任务是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从技术、物质和组织等方面做好必要的准备,使建设项目能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主要工作内容有: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施工准备基本就绪后,应由建设单位提出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开工。根据国家规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要由国家计委批准。项目在报批开工前,必须由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审计证明,对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进行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资金是否存入规定的专业银行等进行审计。
5.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协作配合、现场布置等,进行指挥、控制和协调。
在建设实施阶段中,应遵循以下要求。(www.xing528.com)
(1)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精心组织工程建设全过程,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前期工程各个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图设计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的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设项目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后,主体工程的开工还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关系已经理顺;②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来源已经明确,投资结构合理;③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3)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
(4)在建设施工阶段,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对重要建设项目,应设立项目质量监督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6.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法人应按照监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2)招收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的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参与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咨询的汇总、运营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新技术的培训。
(4)生产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及时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协议,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7.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技术工作。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可转入生产或使用。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按规定整理齐全,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策等必需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或行业颁布的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需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对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可组织有关人员首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必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8.后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中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或使用)后,一般经过1~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影响评价:对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
(2)经济效益评价:对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
(3)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项目后评价一般分为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三个层次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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