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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煤尘爆炸和尘肺病的技术措施与要求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防煤尘爆炸和尘肺病的措施主要包括:减、降尘措施,防止煤尘引燃措施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等三个方面。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预防煤尘爆炸和尘肺病的技术措施与要求

预防煤尘爆炸和尘肺病的措施主要包括:减、降尘措施,防止煤尘引燃措施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等三个方面。

一、减、降尘措施

(一)湿式打眼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二)煤层注水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煤层注水按注水方式可分为长钻孔注水、短钻孔注水、深钻孔注水。

(三)水炮泥

水泡泥采用高压高温一次成型工艺,这是早先传统乳胶水炮泥、黄泥巴的最佳替代品,具有防尘效果好、预防电火花、卫生安全、使用方便等优点。水炮泥袋是煤矿井下爆破除尘、预防电火花用的专用产品,是将水注入筒状聚乙烯塑料袋并封住口而制成的,其长度一般在250~300mm左右,直径略小于炮眼直径。

(四)喷雾洒水降尘

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

2.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3.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输送机走廊,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除尘或用除尘器除尘。其中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

(五)净化风流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二、防止煤尘引燃措施

(一)加强明火管理;

(二)防止爆破火焰;

(三)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四)防止摩擦和撞击火花。

三、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一)清除煤尘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减少煤尘爆炸的尘源。

(二)撒布岩粉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撒布岩粉范围包括巷道的所有表面(顶、帮、底以及背板后侧暴露处)都应用岩粉覆盖。撒布岩粉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长度小于300m时,全部巷道都应撒布岩粉。

(三)设置隔爆棚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设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隔煤棚。隔爆设施的原理就是利用冲击波与火焰的速度差而设置的,借助于已经形成爆炸冲击波或爆风的冲击力,使隔爆设施倾倒或击碎,将消爆剂(岩粉、水等)引散于巷道空间,阻隔(或熄灭)爆炸火温的传播,实现隔绝煤尘连续爆炸的目的。

四、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一)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三)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四)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水系统。

(五)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六)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七)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八)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尘剂。降尘剂必须保证无毒、不腐蚀、不污染环境,并且不影响煤质。

五、采煤作业的防尘

(一)综采工作面防尘

1.采煤机割煤防尘。采煤机割煤必须进行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的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自移式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防尘。液压支架应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有可靠的防止砸坏的措施,并便于从工作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护。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采用放顶煤工艺时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泵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液压支架喷雾参数相匹配。泵站应设备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二)炮采作业的防尘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为0.2~1.0MPa,耗水量为5~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容量应为200~250mL。(www.xing528.com)

3.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措施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4.在爆破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

(三)采区巷道防尘

工作面运输巷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六、掘进作业的防尘

(一)机掘作业的防尘

1.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2.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3.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时,应对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尘向外扩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风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二)炮掘作业的防尘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以2~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2.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量应在1节级以上。

3.爆破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4.爆破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爆破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爆破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5.爆破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堆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三)通风防尘

掘进巷道排尘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其他防尘措施

1.距离工作面50m内应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2.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七、锚喷支护的防尘

(一)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二)锚喷支护作业的防尘

1.沙石混合料颗粒粒径不得超过15mm,且应在下井前洒水预湿。

2.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3.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以下参数:输料管长度,小于或等于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4.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八、转载及运输防尘

(一)转载点防尘

1.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2.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

3.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二)运输防尘

运输巷道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九、矿井防尘

矿井防尘系统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防尘洒水系统的有效性,水量、水压、供水管路是否满足矿井降尘的需要;二是检查矿井喷雾降尘、洒水降尘等工作是否正常进行,以及降尘效果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具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

(二)供水管径能否满足需要;大巷供水管路每50m是否设置调节阀门;供水管路是否靠帮靠顶;供水管路通过巷道交叉处时是否妨碍行人和通车。检查时,应根据用水量和压力进行检查,发现供水不足、管径小、漏水或堵塞时,要及时通知整改。

(三)工作地点的喷洒水是否足够;喷雾时是否呈雾状;水质是否清洁,不清洁时有无过滤装置。检查时,主要检查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煤转载点的喷雾装置及其使用。

(四)喷雾装置是否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和《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AQ1021—2006)的要求。

(五)井巷清扫、冲洗是否正常进行,巷道有无积尘。

(六)矿井是否有完备的防尘资料,包括煤尘爆炸鉴定报告、矿井综合降尘措施、清扫煤尘记录、防尘洒水系统图、注水钻场、钻孔台账、防尘洒水月报季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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