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瓦斯爆炸是煤矿建设生产中最严重的危害之一,如果能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危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是消除造成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因此,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灾害事故的扩大是预防瓦斯爆炸的根本措施。
2002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总结各地瓦斯灾害防治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确立了瓦斯防治指导思想和方法,在煤矿建设生产过程中,瓦斯爆炸,燃烧和窒息事故的防治,应以预防为主,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日常生产中存在的瓦斯危害隐患。
一、加强通风管理
搞好通风管理是防止瓦斯聚集的最有效的基本措施,通风管理应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保证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吹散,冲淡,稀释到不能爆炸和无害程度,切实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采用机械通风,每个矿井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禁止单独利用自然通风,主要通风机一套运转,一套备用。
(二)实行分区通风,分区通风不仅可以保证各采掘面都有新鲜风流,而且在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时,可以减少灾害范围,减少
灾害损失。
(三)加强掘进巷道通风,掘进巷道应采用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要设置在进风口的新鲜风流处,禁止产生循环风,同时风筒口离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5m,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
(四)及时构建通风设施,为保证矿井正常通风,应在井上下适当位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等,每个矿工对任何通风构筑物都必须爱护,绝不允许任意损坏。
二、严格瓦斯检查制度
及时处理超限和积存的瓦斯,瓦斯检查人员严格履行安全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及时填写瓦斯检查记录。
三、加强机电设备选型和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瓦斯矿井中应选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器设备,井下严禁使用失爆或非防爆电器设备,并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警报管理。
四、加强瓦斯抽放和监测监控
瓦斯抽放可以将煤层中存在的瓦斯或释放出的瓦斯通过机械设备和专用管路抽出来,输送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地点,抽放瓦斯是防治瓦斯灾害的治本措施,不仅降低了瓦斯涌出量,消除了瓦斯爆炸隐患,还能将抽出的瓦斯加以利用,变害为宝。
(一)煤矿瓦斯的监测,监控是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煤矿瓦斯和通风系统的监测监控,可以掌握瓦斯涌出规律,合理通风,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事故隐患,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消除瓦斯积聚,通过断电,报警等,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2002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明确了瓦斯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瓦斯监控系统由地面中心站、井下分站、信息传输系统和监测传感器执行装置4部分组成,并且可实现多级联网监控,如图3-20所示。
(二)在井下掘进工作面巷道内按规定按设甲烷传感器,如赵固一矿11001工作面布置传感器如图3-21所示,T1悬挂在距掘进头不大于5m范围内。T中悬挂在巷道中间段,T3悬挂在回风巷口10-15m范围内。T悬挂在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甲烷传感器悬挂于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并位于风筒出口的另一侧。
图3-20 瓦斯监控系统组成(www.xing528.com)
(三)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
1.报警浓度:T1、T2、T中≥0.8%,T中≥0.5%。
2.断电浓度:T1≥0.8%,T2≥0.8,T中≥0.8%,T机≥0.6%。
3.断电范围:T1、T2、T中,掘进巷道内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T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复电瓦斯浓度T1、T2、T中 均为<0.8%,T机<0.5%。
5.掘进机工作面T1甲烷断电仪,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6%,断电范围,掘进电源。
(四)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由施工单位负责随掘前移,严禁甲烷传感器放在正对风筒出风口的位置。
(五)报警处理:如出现甲烷传感器报警,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六)洒水灭尘时,严禁将水洒在甲烷传感器和接线盒上,以免造成甲烷传感器损坏和瓦斯事故误起限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加强火工用品储运、发放、使用管理,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三人联锁”(一个放炮员,一个瓦检员,一个班长或组长)放炮制度,坚决杜绝放炮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
六、坚决执行“以风定产”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坚持不懈做好各项防治与管理工作。
七、严格火源管控,防范瓦斯爆炸
防范瓦斯爆炸,必须从瓦斯超限和管控火源入手,火源能够引起瓦斯爆炸需要三个条件,即温度不低于650℃,能量大于0.28兆焦耳,持续时间大于爆炸感应期,这三个条件通常很容易满足。如明火、煤炭自燃、电火花、放炮火焰、撞击火花、摩擦火花和炽热金属表面等。分析历年来所发生的32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多数量由于违规、违章爆破,电气失爆,电缆着火,违规生产。煤层自燃等引起,这是火源管控的重中之重。如1998年平顶山宝丰县大营镇一矿井下工作面电缆短路引起瓦斯爆炸死亡66人,又如义马局耿村矿1997年综采面维修电焊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1人,再如1976年平顶山局六矿井下电缆冒火引起瓦斯爆炸死亡75人,还有1959年义马局义马矿煤层自燃发火CO2窒息死亡82人等,总之河南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都是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火源失控发生的。因此,必须严格火源管控,以防范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八、釜底抽薪,强化抽采
瓦斯抽采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核心,只有通过瓦斯抽采,有效减少煤层中的瓦斯含量,才能切实降低瓦斯事故的风险,瓦斯抽采是防治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河南瓦斯抽采量大幅度上升、瓦斯事故明显下降。瓦斯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但瓦斯抽采措施尚需进一步落实,必须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煤矿不得组织采掘作业,擅自组织生产作业的安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做到釜底抽薪,强化抽采。
九、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
瓦斯防治涉及人员机构、技术、资料、设备、管理等煤矿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牵扯部门多,综合协调难,管理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瓦斯防治也是一项“一把手”工程,“一把手”重视不够,人、财、物不能保障,各部门不能协调,瓦斯防治就难以落实到位。平煤神马集团2004年制定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异常信息处置及防突预警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矿要成立瓦斯预警领导小组,矿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担任,并将此纳入集团安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推选集团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并认识到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灾害不除矿无宁日。治好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等理念,因而矿井的一通三防和治理瓦斯超限,已成为矿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