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角
即在房屋的转角、大角处立皮数杆砌好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得超过五皮砖,并需用线锤检查垂直度和用皮数杆检查其标高有无偏差。如有偏差时,应在砌筑大放脚的操作过程中逐皮进行调整(俗称提灰缝或刹灰缝)。在调整中,应防止砖错层,即要避免“螺丝墙”情况。
基础大放脚收台阶必须用尺量准尺寸,其中部的砌筑应以大角处准线为依据,不能用目测或砖块比量,以免出现误差。在收台阶完成后的砌基础墙之前,应利用龙门板的“中心钉”拉线检查墙身中心线,并用红铅笔将“中”字画在基础墙侧面,以便随时检查复核。
2.挂线
240mm厚墙在反手挂线,370mm及以上厚墙应两面挂线。
图1.7.4 六皮四收间隔式大放脚
3.砌筑要点
(1)内外墙的砖基础均应同时砌筑。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设斜槎(踏步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斜槎的高度。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由低处砌起,并经常拉线检查,确保墙身位置的准确和每皮砖及灰缝的水平。若有偏差,通过灰缝调整。并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大放脚的高度(图1.7.5)。保持砖基础通顺、平直。
(2)在基础墙的顶部、首层室内地面(±0.000)以下一皮砖处(-0.006m),应设置防潮层。如设计无具体要求,防潮层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加适量的防水剂经机械搅拌均匀后铺设,其厚度为20mm。抗震设防地区的建筑物严禁使用防水卷材作基础墙顶部的水平防潮层。建筑物首层室内地面以下部分的结构为建筑物的基础,但为了施工的方便,砖基础一般均只做到防潮层。
图1.7.5 砖基础高低接头处砌法
(3)基础大放脚的最下一层皮砖、每个大放脚台阶的上表层砖,均应采用横放丁砌砖所占比例最多的排砖法砌筑,此时不必考虑外立面上下一顺一丁相间隔的要求,以便增加基础大放脚的抗剪强度。基础防潮层下的顶皮砖也应采用丁砌为主的排砖法。
(4)砖基础水平灰缝和竖缝宽度应控制在8~12mm之间,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用百格网检查不得小于80%。砖基础超过300mm的洞口应设置过梁。(www.xing528.com)
(5)基底宽度为两砖半的大放脚转角处、十字交接处的组砌方法如图1.7.6、图1.7.7所示。T字交接处的组砌方法可参照十字接头处的组砌方法,即将图中竖向直通墙基础的一端(例如下端)截断,改用七分头砖作端头砖即可。有时为了正好放下七分头砖,需将原直通墙的排砖图上错半砖长。
(6)基础十字形、T形交接处和转角处组砌的共同特点是:穿过交接处的直通墙基础应采用一皮砌通与一皮从交接处断开相间隔的组砌形式;T形交接处、转角处的非直通墙的基础与交接处也应采用组砌形式;T形交接处、转角处的非直通墙的基础与交接处也应采用一皮搭接与一皮断开相间隔的组砌形式,并在其端头加七分头砖(3/4砖长,实长应为177~178mm)。
图1.7.6 两砖半大放脚转角砌法
图1.7.7 两砖半大放脚砌法
(7)砖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砖基础大放脚的高度(图1.7.8)。
图1.7.8 基底标高不同时,砖基础的搭砌
(8)砖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置斜槎,斜槎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且高度控制在1.2m以内。接槎时,应将表面砂浆清理干净,浇水湿润,把槎子用砂浆装严。灰缝平直,咬槎密实。
(9)砌第一层砖时,先在垫层上满铺砂浆,然后再行砌砖。
(10)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禁止用水冲浆灌缝。十字及丁字接处必须咬槎砌筑。
(11)预留孔洞、预埋件、拉结筋按照设计要求留置,避免事后剔凿。孔洞超过30cm时,应在其上主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暖气沟挑檐砖用丁砖砌筑,保证灰缝严实,标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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