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单位应制定缺陷及隐患管理流程,对缺陷及隐患的上报、定性、处理和验收等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应建立缺陷及隐患管理台账,及时更新核对,保证台账与实际相符。
一、配电线路缺陷分类及缺陷标准
(一)缺陷分类
根据《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配网设备缺陷分为:一般、严重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设备本身及周围环境出现不正常情况,一般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可列入年、季检修计划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处理的缺陷。
(2)严重(重大)缺陷。设备处于异常状态,可能发展为事故,但设备仍可在一定时间内继续运行,须加强监视并进行检修处理的缺陷。
(3)危急(紧急)缺陷。严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及时处理,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缺陷。
(二)缺陷标准
1.导线
(1)紧急缺陷。导线紧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7股导线中2股、19股导线中5股、35~37股导线中7股损伤深度超过该股导线的1/2,钢芯铝绞线钢芯断1股者,绝缘导线线芯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超过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17%。
2)导线电气连接处实测温度大于90℃或相间温差大于40℃。
3)导线交跨、水平距离和导线间电气距离不符合《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519—2010)要求。
4)导线上挂有大异物将会引起相间短路等故障。
(2)重大缺陷。导线重大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导线弧垂不满足运行要求,实际弧垂达到设计值120%以上或过紧95%设计值以下。
2)7股导线中1股、19股导线中3~4股、35~37股导线中5~6股损伤深度超过该股导线的1/2;绝缘导线线芯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达到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10%~17%。
3)导线连接处80℃小于实测温度不大于90℃或30℃小于相间温差不大于40℃。
4)导线有散股、灯笼现象,一耐张段出现3处及以上散股。
5)架空绝缘线绝缘层破损,一耐张段出现三至四处绝缘破损、脱落现象或出现大面积绝缘破损、脱落。
6)导线严重锈蚀。
(3)一般缺陷。导线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导线弧垂不满足运行要求,实际弧垂在设计值的110%不大于测量值不大于120%。
2)19股导线中1~2股、35~37股导线中1~4股损伤深度超过该股导线的1/2;绝缘导线线芯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小于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10%。
3)导线连接处75℃小于实测温度不大于80℃或10℃小于相间温差不大于30℃。
4)导线一耐张段出现散股、灯笼现象一处。
5)架空绝缘线绝缘层破损,一耐张段出现二处绝缘破损、脱落现象。
6)导线中度锈蚀。
7)温度过高退火。
8)绝缘护套脱落、损坏、开裂。
9)导线有小异物不会影响安全运行。
2.杆塔
(1)危急缺陷。杆塔危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泥杆本体倾斜度(包括挠度)不小于3%,50m以下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不小于2%、50m及以上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不小于1.5%,钢管杆倾斜度不小于1%。
2)水泥杆杆身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宽度超过0.5mm或横向裂纹长度超过周长的1/3。
3)水泥杆表面风化、露筋,角钢塔主材缺失,随时可能发生倒杆塔危险。
(2)严重缺陷。杆塔严重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泥杆本体倾斜度(包括挠度)2%~3%,50m以下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在1.5%~2%之间、50m及以上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在1%~1.5%之间。
2)水泥杆杆身横向裂纹宽度在0.4~0.5mm之间或横向裂纹长度为周长的1/6~1/3。
3)杆塔镀锌层脱落、开裂,塔材严重锈蚀。
4)角钢塔承力部件缺失。
5)同杆低压线路与高压不同电源。
(3)一般缺陷。杆塔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泥杆本体倾斜度(包括挠度)1.5%~2%,50m以下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在1%~1.5%之间、50m及以上高度铁塔塔身倾斜度在0.5%~1%之间。
2)水泥杆杆身横向裂纹宽度在0.25~0.4mm之间或横向裂纹长度为周长的1/10~1/6。
3)杆塔镀锌层脱落、开裂,塔材中度锈蚀。
4)角钢塔一般斜材缺失。
5)低压同杆弱电线路未经批准搭挂。
6)道路边的杆塔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应该设防护设施而未设置。
7)杆塔本体有异物。
3.杆塔基础
(1)危急缺陷。杆塔基础危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泥杆本体杆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65%。
2)杆塔基础有沉降,沉降值不小于25cm,引起钢管杆倾斜度不小于1%。
(2)严重缺陷。杆塔基础严重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泥杆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80%。
2)杆塔基础有沉降,15cm不大于沉降值小于25cm。
(3)一般缺陷。杆塔基础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杆塔基础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95%。
2)杆塔基础轻微沉降,5cm不大于沉降值小于15cm。
3)杆塔保护设施损坏。
4.绝缘子
(1)危急缺陷。绝缘子危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表面有严重放电痕迹。
2)有裂缝,釉面剥落面积大于100mm2。
3)固定不牢固,严重倾斜。
(2)严重缺陷。绝缘子严重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明显放电。
2)釉面剥落面积不大于100mm2。
3)合成绝缘子伞裙有裂纹。
4)固定不牢固,中度倾斜。
(3)一般缺陷。绝缘子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https://www.xing528.com)
1)污秽较为严重,但表面无明显放电。
2)固定不牢固,轻度倾斜。
5.线夹
(1)危急缺陷。线夹危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线夹电气连接处实测温度大于90℃或相间温差大于40℃。
2)线夹主件已有脱落等现象。
3)金具的保险销子脱落、连接金具球头锈蚀严重、弹簧销脱出或生锈失效、挂环断裂;金具穿钉移位、脱出、挂环断裂、变形。
(2)严重缺陷。线夹严重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线夹电气连接处80℃小于实测温度不大于90℃或30℃小于相间温差不大于40℃。
2)线夹有较大松动。
3)线夹严重锈蚀(起皮和严重麻点,锈蚀面积超过1/2)。
(3)一般缺陷。线夹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线夹电气连接处75℃小于实测温度不大于80℃或10℃小于相间温差不大于30℃。
2)线夹连接不牢靠,略有松动。
3)线夹有锈蚀。
4)绝缘罩脱落。
6.横担
(1)危急缺陷。横担危急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横担主件(如抱箍、连铁、撑铁等)脱落。
2)横担弯曲、倾斜,严重变形。
(2)严重缺陷。横担严重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横担有较大松动。
2)横担严重锈蚀(起皮和严重麻点,锈蚀面积超过1/2)。
3)横担上下倾斜,左右偏歪大于横担长度的2%。
(3)一般缺陷。横担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横担连接不牢靠,略有松动。
2)横担上下倾斜,左右偏歪不足横担长度的2%。
7.拉线
(1)钢绞线。
1)危急缺陷。钢绞线的危急缺陷包括:断股大于17%截面;水平拉线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要求。
2)严重缺陷。钢绞线的严重缺陷包括:严重锈蚀;断股7%~17%截面;道路边的拉线应设防护设施(如护坡、保护管等)而未设置;拉线绝缘子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松弛,电杆发生倾斜;拉线金具不齐全。
3)一般缺陷。钢绞线一般缺陷主要有:钢绞线中度锈蚀;断股小于7%截面,摩擦或撞击;道路边的拉线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中度松弛。
(2)拉线基础。
1)危急缺陷。拉线基础的危急缺陷包括:拉线基础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65%;基础有沉降,沉降值不小于25cm。
2)严重缺陷。拉线基础的严重缺陷主要有:拉线基础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80%;基础有沉降,15cm≤沉降值小于25cm。
3)一般缺陷。拉线基础的一般缺陷主要有:拉线基础埋深不足标准要求的95%;基础有沉降,5cm≤沉降值小于15cm。
(3)拉线金具。
1)严重缺陷:严重锈蚀。
2)一般缺陷:中度锈蚀。
8.线路通道
(1)危急缺陷。线路通道的危急缺陷包括以下几种。
1)导线对交跨物安全距离不满足《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519—2010)规定要求。
2)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树木距导线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水平距离:架空裸导线不大于2m,绝缘线不大于1m;在最大弧垂情况下垂直距离:架空裸导线不大于1.5m,绝缘线不大于0.8m。
(2)严重缺陷。线路通道的严重缺陷包括: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树木距导线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水平距离:架空裸导线在2~2.5m之间,绝缘线1~1.5m之间;在最大弧垂情况下垂直距离;架空裸导线在1.5~2m之间,绝缘线在0.8~1m之间。
(3)一般缺陷。线路通道的一般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树木距导线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水平距离:架空裸导线在2.5~3m之间,绝缘线1.5~2m之间;在最大弧垂情况下垂直距离:架空裸导线在2~2.5m之间,绝缘线在1~1.5m之间。
9.接地装置
(1)接地引下线。
1)危急缺陷。接地引下线的危急缺陷包括:引下线严重锈蚀(大于截面直径或厚度30%);出现断开、断裂。
2)严重缺陷。接地引下线的严重缺陷包括:引下线中度锈蚀(大于截面直径或厚度20%,小于30%);连接松动、接地不良;截面不满足要求要求。
3)一般缺陷。接地引下线的一般缺陷包括:引下线轻度锈蚀(小于截面直径或厚度20%);无明显接地。
(2)接地体。
1)严重缺陷。埋深不足(耕地小于0.8m,非耕地小于0.6m)。
2)一般缺陷。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设计规定。
10.标识附件
(1)严重缺陷。设备标识、警示标识错误。
(2)一般缺陷。包括:设备标识、警示标识安装位置偏移;无标识或缺少标识。
二、配电线路缺陷管理
(1)缺陷管理的流程。运行发现—上报管理部门—安排检修计划—检修消缺—运行验收,形成闭环管理,缺陷管理资料应归档保存;缺陷管理实行网上流转的,也应按以上闭环管理流程从网上进行流转管理。
(2)紧急(危急)缺陷消除时间不得超过24h,重大(严重)缺陷应在7天内消除,一般缺陷可结合检修计划尽早消除,但应处于可控状态。设备带缺陷运行期间,运行单位应加强监视,必要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重大及以上缺陷消除率为100%,一般缺陷年消除率不能低于95%。
(3)缺陷处理程序。
1)巡视人员发现缺陷后登记在缺陷记录上,并上报运行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2)技术员审核后交运行管理单位主管人员决定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上报县级农电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3)巡视人员发现紧急缺陷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管理人员组织作业人员迅速处理,消缺后登记在缺陷记录上。
4)缺陷处理完毕后,由技术员现场验收并签字,不合格时将此缺陷重新按缺陷处理程序办理。
5)缺陷处理完毕后,应登记在检修记录中,相关处理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字存档。
6)春、秋检中发现并已处理的缺陷不再执行缺陷处理程序,便应统计在当月的总消除中,发现未处理的缺陷应执行缺陷处理程序。
7)登记的缺陷应注明高压、低压、设备等项目类别。
(4)消除的缺陷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在一年内不能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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