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巡视的一般规定
运行单位应结合设备运行状况和气候、环境变化情况以及上级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编制计划并合理安排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视)工作,上级生产管理部门应对运行单位开展的巡视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一)设备巡视的目的
(1)掌握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沿线的环境状况。
(2)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
(3)通过巡视,提供翔实的线路设备检修内容。
(二)设备巡视的分类
配电设备巡视一般分为定期巡视、特殊性巡视、夜间巡视、故障性巡视和监察性巡视等。
(1)定期巡视。根据线路设备实际情况确定巡视周期,按计划安排进行的线路巡视。一般由专职巡线员进行。目的是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沿线环境变化,并做好护线宣传工作。
(2)特殊性巡视。在遇有特殊情况(气候异常、自然灾害、过负荷、政治活动、节假日)时,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巡视或检查。其目的是在特殊条件下及时地发现线路的问题,以便及时地进行处理。
(3)夜间巡视。在夜间线路负荷高峰时段对线路进行的巡视(日期应选择农历月末前后)。目的是在于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故障点,可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利用夜间光线黑暗的有利条件检查接头有无发热打火、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放电现象)等。
(4)故障性巡视。线路出现故障(开关动作)时,为寻找故障点或故障原因而进行的巡视。(无论重合闸成功与否,均应在开关动作或发现接地后立即进行巡视)。目的是查明故障发生的地点和原因以便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送电。
(5)监察性巡视。结合春、秋季安全检查及高峰负荷时段,由运行部门管理人员和线路专责技术人员或专责巡线人员相互交叉对线路进行的巡视。目的是了解线路及设备状况,并检查、指导专责巡线人员工作质量,提高其工作水平。
(三)设备巡视周期
(1)定期巡视。市区中压线路每月一次,郊区及农村中压线路每季至少一次;低压线路每季至少一次。
(2)特殊巡视。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一般在大风、冰雹、大雪等自然天气变化较大时进行。
(3)夜间巡视。一般安排在每年高峰负荷时进行,1~10kV每年至少一次,对于新线路投运初期应进行一次。
(4)故障巡视。在发生跳闸或接地故障后,按调度或主管生产领导指令进行。
(5)监察性巡视。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对重要线路和事故多发线路,每年至少一次。
(四)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
1.防人身触电
(1)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时,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2)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
(3)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4)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进出配电设备室(箱),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上锁。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2.防意外伤害
(1)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履行派工手续。
(2)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公司、所)分管生产领导批准。
(3)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巡线,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4)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
(5)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6)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巡线时禁止泅渡。
(7)应带一根不短于1.2m的木棒,防止动物袭击。
二、配电线路巡视的流程
(1)核对巡视线路的技术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根据巡视线路的自然状况,准备巡视所需的工器具。
(3)召开班前会,交代巡视范围、巡视内容,落实责任分工。
(4)做好危险点分析,采取周密的安全控制措施。
(5)学习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后,到巡视地段后核对线路名称和巡视范围,进行巡视。
(6)巡视结束后整理巡视手册,上报巡视结果。
三、配电线路巡视项目及要求
(一)杆塔和基础的巡视
(1)杆塔是否倾斜、位移,杆塔偏离线路中心不应大于规定值。
(2)混凝土杆是否有严重裂纹、铁锈水,保护层是否脱落、疏松、钢筋外露,混凝土杆不宜有纵、横向裂纹,焊接杆焊接处应无裂纹、锈蚀;铁塔(钢杆)不应严重锈蚀,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规定值,混凝土基础不应有裂纹、疏松、露筋。
(3)基础有无损坏、下沉、上拔,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杆塔埋深是否符合要求。
(4)杆塔有无被水淹、水冲的可能,防洪设施有无损坏、坍塌。
(5)杆塔位置是否合适、有无被车撞的可能,保护设施是否完好,警示标志是否清晰。
(6)杆塔标志,如杆号牌、相位牌、警告牌、3m线标记等是否齐全、清晰明显、规范统一、位置合适、安装牢固。
(7)各部螺丝应紧固,杆塔部件的固定处是否缺螺栓或螺母,螺栓是否松动等。
(8)杆塔周围有无藤蔓类攀缘植物和其他附着物,有无危及安全的鸟巢、风筝及杂物。
(9)有无未经批准同杆搭挂设施或非同一电源的低压配电线路。
(10)基础保护帽上部塔材有无被埋入土或废弃物堆中,塔材有无锈蚀、缺失。
(二)导线的巡视
(1)导线有无断股、损伤、烧伤、腐蚀的痕迹,绑扎线有无脱落、开裂,连接线夹螺栓应紧固、无跑线现象。
(2)三相弛度是否平衡,有无过紧、过松现象,三相导线弛度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值。
(3)导线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过热变色和严重腐蚀,连接线夹是否缺失。
(4)过引线有无损伤、断股、松股、歪扭,与杆塔、构件及其他引线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导线的线间距离,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以及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件的距离应符合规定值的规定。
(6)导线上有无抛扔杂物悬挂。
(7)架空绝缘导线有无过热、变形、起泡现象。
(8)支持绝缘子绑扎线有无松弛和开断现象。
(9)与绝缘导线直接接触的金具绝缘罩是否齐全、有无开裂、发热变色变形,接地环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10)线夹、连接器上有无锈蚀或过热现象(如接头变色、熔化痕迹等),连接线夹弹簧垫是否齐全,螺栓是否紧固。
(三)横担、金具、绝缘子的巡视检查
(1)铁横担与金具有无严重锈蚀、变形、磨损、起皮或出现严重麻点,特别要注意检查金具经常活动、转动的部位和绝缘子串悬挂点的金具。
(2)横担上下倾斜、左右偏斜不规定值。
(3)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螺帽、销子,开口销及弹簧销有无锈蚀、断裂、脱落。
(4)瓷质绝缘子有无损伤、裂纹和闪络痕迹,合成绝缘子的绝缘介质是否龟裂、破损、脱落。
(5)铁脚、铁帽有无锈蚀、松动、弯曲偏斜。
(6)瓷横担、瓷顶担是否偏斜。
(7)绝缘子钢脚有无弯曲,铁件有无严重锈蚀,针式绝缘子是否歪斜。
(8)在同一绝缘等级内,绝缘子装设是否保持一致。
(9)铝包带、预绞丝有无滑动、断股或烧伤,防振锤有无移位、脱落、偏斜。
(10)驱鸟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四)拉线的巡视
(1)拉线有无断股、松弛、严重锈蚀和张力分配不匀的现象,拉线的受力角度是否适当,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2)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
(3)拉线棒有无严重锈蚀、变形、损伤及上拔现象,必要时应作局部开挖检查。
(4)拉线基础是否牢固,周围土壤有无突起、沉陷、缺土等现象。
(5)拉线绝缘子是否破损或缺少,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6)拉线不应设在妨碍交通(行人、车辆)或易被车撞的地方,无法避免时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穿越带电导线的拉线应加设拉线绝缘子。
(7)拉线杆是否损坏、开裂、起弓、拉直。
(8)拉线的抱箍、拉线棒、UT形线夹、楔型线夹等金具铁件有无变形、锈蚀、松动或丢失现象。(www.xing528.com)
(9)顶(撑)杆、拉线桩、保护桩(墩)等有无损坏、开裂等现象。
(10)拉线的UT形线夹有无被埋入土或废弃物堆中。
(11)因环境变化,拉线是否妨碍交通。
(五)通道的巡视
(1)线路保护区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液(气)体。
(2)导线对地,对道路、公路、铁路、索道、河流、建筑物等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可能触及导线的铁烟囱、天线、路灯等。
(3)有无存在可能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物体(如金属薄膜、广告牌、风筝等)。
(4)线路附近的爆破工程有无爆破手续,其安全措施是否妥当。
(5)防护区内栽植的树、竹情况及导线与树、竹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蔓藤类植物附生威胁安全。
(6)是否存在对线路安全构成威胁的工程设施(如施工机械、开挖、打桩等)。
(7)是否存在电力设施被擅自移作他用的现象。
(8)线路附近出现的高大机械、揽风索及可移动的设施等。
(9)线路附近的污染源情况。
(10)线路附近河道、冲沟、山坡的变化,巡视、检修时使用的道路、桥梁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江河泛滥及山洪、泥石流对线路的影响。
(11)线路附近修建的道路、码头、货物等。
(12)线路附近有无射击、放风筝、抛扔杂物、飘洒金属和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等。
(13)是否存在在建、已建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建筑和构筑物。
(14)通道内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搭挂的弱电线路。
(15)其他可能影响线路安全的情况。
(六)标识
(1)杆塔编号悬挂或刷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警示标识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3)设备标识、调度编号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4)标识固定是否可靠。
四、电缆线路的巡视
(一)通道的巡视
(1)路径周边有无挖掘、打桩、拉管、顶管等施工迹象,检查路径沿线各种标识标志是否齐全。
(2)电缆通道上方有无违章建筑物,是否堆置可燃物、杂物、重物、腐蚀物等。
(3)地面是否存在沉降。
(4)电缆工作井盖是否丢失、破损、被掩埋。
(6)隧道进出口设施是否完好,巡视和检修通道是否畅通,沿线通风口是否完好。
(二)电缆管沟、隧道内部的巡视
(1)结构本体有无形变,支架、爬梯、楼梯等附属设施及标识、标志是否完好。
(2)是否存在火灾、坍塌、盗窃、积水等隐患。
(3)是否存在温度超标、通风不良、杂物堆积等缺陷,缆线孔洞的封堵是否完好。
(4)电缆固定金具是否齐全,隧道内接地箱、交叉互联箱的固定、外观情况是否良好。
(5)机械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通信、监控、测温等系统或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隐患和缺陷。
(6)测量并记录氧气和可燃、有害气体的成分和含量。
(7)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穿管施工。
(三)电缆终端头的巡视
(1)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
(2)电缆终端头和支持绝缘子的瓷件或硅橡胶伞裙套有无脏污、损伤、裂纹和闪络痕迹。
(3)电缆终端头和避雷器固定是否牢固。
(4)电缆上杆部分保护管及其封口是否完整。
(5)电缆终端有无放电现象。
(6)充油终端瓷套管是否完整、有无渗漏油,交联电缆终端热缩、冷缩或预制件有无开裂、积灰、电蚀或放电痕迹。
(7)相色是否清晰齐全。
(8)接地是否良好。
(四)电缆中间接头的巡视
(1)密封是否良好。
(2)是否有积水现象。
(3)标志是否清晰齐全。
(4)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过热变色、变形等现象。
(五)电缆线路本体的巡视
(1)电缆线路的标识、编号是否齐全、清晰。
(2)电缆线路排列是否整齐规范,是否按电压等级的高低从下向上分层排列;通信光缆与电力电缆同沟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电缆线路防火措施是否完备。
(六)电缆分支箱的巡视
(1)基础有无损坏、下沉,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电缆有无外露,固定螺栓是否松动。
(2)壳体锈蚀损坏情况,外壳油漆是否剥落,内装式铰链门开合是否灵活。
(3)箱内有无进水,有无小动物、杂物、灰尘。
(4)电缆搭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氧化、变色现象,电缆搭头相间和对壳体、地面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有无异常声音或气味。
(6)箱内其他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7)名称、铭牌、警告标识、一次接线图等是否清晰、正确。
(8)箱体内电缆进出线牌号与对侧端标牌是否对应,电缆命名牌是否齐全,肘头相色是否齐全。
(9)电缆洞封口是否严密,箱内底部填沙与基座是否齐平。
(七)电缆温度的检测
(1)多条并联运行的电缆以及电缆线路靠近热力管或其他热源、电缆排列密集处,应进行土壤温度和电缆表面温度监视测量,以防电缆过热。
(2)测量电缆的温度,应在夏季或电缆最大负荷时进行。
(3)测量直埋电缆温度时,应测量同地段的土壤温度,测量土壤温度的热偶温度计的装置点与电缆间的距离不小于3m,离土壤测量点3m半径范围内应无其他热源。
(4)电缆同地下热力管交叉或接近敷设时,电缆周围的土壤温度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本地段其他地方同样深度的土壤温度10℃以上。
(八)电缆线路的防护
(1)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保护区的宽度应在地下电缆线路地面标识桩(牌、砖)中注明;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约3700m(港内为两侧各100m),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m(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2)在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不得新建建筑物、开挖道路及种植树木。
(3)巡视人员发现电缆部件被盗,电缆工作井盖板缺失等危及电缆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4)直埋电缆在拐弯、中间接头、终端和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
(5)对处于施工区域的电缆线路,应设置警告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
(6)凡因施工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由运行人员在场监护,并应告知施工人员有关施工注意事项和保护措施;对于被挖掘而露出的电缆应加装保护罩,需要悬吊时,悬吊间距应不大于1.5m。
(7)工程结束覆土前,运行人员应检查电缆及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安放位置是否正确,待恢复原状后,方可离开现场。
(8)水底电缆防护区域内,禁止船只抛锚,并按船只往来频繁情况,必要时设置瞭望岗哨,配置能引起船只注意的设施;在水底电缆线路防护区域内发生违反航行规定的事件,应通知水域管辖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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