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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境内静电防护的要求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相对湿度30%以上的环境中使用时,可以不用添加任何导电材料,就能满足防静电要求。天花板、墙壁应采用接地措施,静电泄漏电阻应小于1010Ω。另外,运转车的静电泄漏电阻应小于109Ω。焊头发生氧化时的对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4)静电屏蔽类包装的静电屏蔽性及其他相关性能。

生产环境内静电防护的要求

●要点提示:

耗散材料装地坪,泄放静电无积累。

传输线应不起尘,任意表面无电流

工作台椅散静电,金属材料不安全。

其他用品防静电,耗散材料做齐全。

●实用技术:

1.地坪

当把静电耗散类材料应用于电子工业中的防静电地坪中时,人体和防静电装备中积累的静电就可以泄放掉了。一般说来,防静电地坪表面与地线接地极之间的静电泄漏电阻值应在105~109Ω之间,地坪中还要设置接地网络(如钢筋或铜箔),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系统机房,静电泄漏电阻值还应控制在1010Ω以下。各类防静电地板如图5-37~图5-3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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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7 各类防静电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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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8 防静电台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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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9 防静电活动地板

对于计算机房、程控机房等地方,可以应用有高架活动的地板类防静电地坪,这类地坪的材质有钢质、铝质、木质、无机矿物质等,该类地板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中的要求。

对于用来生产电子设备的厂房,一般可以安装PVC地板砖类地坪,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SJ/T11236—2001《防静电贴面板通用规范》中的要求。

对于那些要求非常洁净的厂房,可以使用环氧树脂类防静电地坪,这类地坪的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SJ/T11294—2003《防静电地坪涂料通用规范》中的要求。

水泥类(水磨石、高耐磨水泥自流平地面等)地坪,本身具有一定的导电性。在相对湿度30%以上的环境中使用时,可以不用添加任何导电材料,就能满足防静电要求。当然在相对湿度小于25%的情况下,就应该进行防静电处理。

对于环境洁净度极高的屏蔽室,就要使用有表面处理的高压铸铝地板、不锈钢板等金属类地坪。

瓷砖类地坪具有不燃、耐老化、耐磨、耐水浸泡等优点,可以应用于电子设备生产厂房、洁净厂房等。

2.天花板、墙壁

在电子工业中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防静电洁净车间中,天花板和墙壁最好使用不起尘、环保的静电耗散材料。对于采用金属材料的屏蔽机房环境,电气设备设计和设置应考虑人身安全。

天花板、墙壁应采用接地措施,静电泄漏电阻应小于1010Ω。

3.传输线

在电子设备生产运转过程中,使用的传输线应为静电耗散型,要求其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外,还应不起尘和耐磨。带电体应与接地的传输线金属轮轴紧密接触,用于泄漏静电放电敏感器件与传输线相对运动摩擦时产生的静电。传输线任意表面对防静电地线之间的静电泄漏电阻应在105~109Ω。

4.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工作椅

防静电工作台(见图5-40)面应采用静电耗散材料,不宜使用金属材料(可能感应放电)。台面可以利用一只1MΩ/0.25W安全电阻与防静电地线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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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0 防静电工作台

防静电工作椅(见图5-41)要使用导电金属链(导电轮)与防静电地坪接触,用于泄漏静电。其静电泄漏电阻不大于109Ω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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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1 防静电工作椅

5.刷子、工位器架

刷子、螺钉旋具、镊子、分路棒等操作工具(见图5-42),以及工位器架(见图5-43)最好用静电耗散材料制作,不宜直接使用金属材料制作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金属材料制作工具时,为防止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带电时对金属器具发生放电或金属器具接地不良感应带电,应考虑使用离子流式静电中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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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2 防静电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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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3 防静电工位器架

刷子、工位器架外表面端点之间的电阻应小于109Ω。另外,静电90%的衰减(±1000~±100V)时间不大于2s方可使用。

6.防静电运转车

防静电运转车(见图5-44)为金属或其他结构。车轮用导电金属(或橡胶)制成,而且要与防静电地坪有良好的接触。放置的运转车不宜与其金属结构体直接接触,应用防静电包装或静电耗散材料制作的垫子将其隔离。放置在运转车上的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应使用防静电包装。另外,运转车的静电泄漏电阻应小于109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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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4 防静电运转车

7.窗帘、粘尘垫(抹布)

窗帘、粘尘垫(抹布)的点对点电阻应在105~1010Ω范围内、静电衰减(±1000~±100V)时间不大于2s才能使用。

8.焊接设备(烙铁

焊接设备的焊头与接地极之间的电阻应小于2Ω。焊头发生氧化时的对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对于Ⅰ类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焊接应使用专用防静电烙铁(或断电焊接)。不允许使用焊头不接地的“二芯”烙铁。电线的漏电和其他类型的感应带电都会对静电放电敏感器件造成损害。

9.包装类(盒、箱、发泡垫、袋、托盘等)

防静电包装材料(见图5-45~图5-49)大都是用防静电改性的高分子材料制作,如聚乙烯(PE)、ABS、玻璃钢聚丙烯(PC)等。防静电包装除了满足一般包装耐老化、防潮、耐撕裂、耐低温、抗冲击等功能外,还应满足下列静电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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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5 防静电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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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6 防静电元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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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7 防静电周转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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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8 防静电托盘

1)静电耗散类包装内表面电阻率应大于106Ω,但小于1011Ω(美国标准ANSI/ESDS20.20),外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12Ω。静电90%的衰减(±1000~±100V)时间不大于2s(IEC61340-5-1∶2007)。

2)包装材料的使用应无腐蚀性和毒性,并且不起尘。当使用多重包装时,内层包装应为起电低的静电耗散材料,不能用金属导电或静电屏蔽类材料,因其在静电场中可能产生静电感应及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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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9 防静电中空板箱

3)静电屏蔽包装的使用应是全封闭的(法拉第筒原理),才能取得效果。静电耗散材料包装的自身材质应为同一种,导电均匀,杂质含量少,无破损,表面光滑,以减少摩擦时的带电量。有些防静电包装是靠外涂敷,随着长期使用,其表面磨损或防静电涂层剥落,其防静电性能会变差。

4)静电屏蔽类包装的静电屏蔽性及其他相关性能。除具有静电耗散包装的性能外,当包装外施加1000V放电试验电压,并串接1.5kΩ放电回路电阻时,包装内耦合静电电压应小于30V或静电能量小于50nJ。

5)防静电工作区以外区域的包装组合使用原则如下:

①内包装采用起电低的静电耗散类;中间包装采用静电屏蔽类;外包装采用常规性能的普通包装。

②内包装采用起电低的静电耗散与静电屏蔽复合类;外包装采用常规性能的普通包装。

6)防静电工作区所用的包装组合方式。不具备防静电性能的包装不允许在防静电工作区内使用与放置。

①起电低的静电耗散类包装:防潮、减振静电耗散类外包装(必要时使用)。

②起电低的静电耗散与静电屏蔽复合类:防潮、减振静电耗散类外包装(必要时使用)。

③起电低的静电耗散包装和静电屏蔽包装双重组合。

7)包装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①对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操作及包装,必须在防静电工作区内进行。

②所有的防静电包装应有静电敏感警示标识。

③包装操作人员应接受过防静电技能培训。

④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应定期测验防静电性能和外观,符合要求方可再使用。

⑤包装封口时,不允许使用普通胶带粘接。

⑥在防静电工作区外不允许打开外包装,使静电放电敏感器件暴露在外面。

⑦包装件的贮存环境的相对湿度一般不应低于30%。

⑧静电放电敏感器件所用包装必须是防静电包装,不能用普通包装。

⑨已经拆去包装的电子设备,在没有使用前,应将其输入/输出端等引脚用短路棒连接或插在防静电泡沫塑料上以形成等电位。

⑩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跌落、摩擦、撞击,远离强电磁、强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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