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分工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的体系,要加强领导,引起重视,对本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要落实职责分工,保证与区内水资源相关规划目标相协调,促进区域、流域经济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贯彻执行流域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采取行政、经济等措施强化节水,对用水和排污实施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健全法制,强化依法管水
水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资源,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时,必须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据水法、水行政许可法、湟水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部门用水实行指导监督,促使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规范使用水资源。
(3)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水资源工程建设的关键是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资主体。千方百计地争取国家在资金上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各行各业、集体和个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办水利;建立和使用好水利建设基金,做好水费、水资源费等经营性和政策性收费工作;更多地引进国内外资本,进一步拓宽供水、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水利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科学管水,加强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重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作用,利用经济手段调节水事行为,研究政府、市场以及用水户三者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合理配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高效、公平、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管理水资源,节约使用水资源。
(5)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保护水资源
首先必须从宣传入手,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水法》等有关法规,强化人们对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认识到水源地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赖以生存的基础。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管理、使用、调配等有法可依,必须尽快制定水源地保护的有关法规,改变在水源地范围内随意引水、调水局面和危及水源地安全的一切活动,依法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和对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控。(www.xing528.com)
(6)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高海拔地区是湟水主要支流发源地和水源供给地,水量80%来源于上游高山区,山区的森林及植被,对于流域水源涵养、保持水土、调节径流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山区森林、草场是流域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保护山区森林、草场植被就是保护流域资源。
今后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要把防止水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作为指导思想,确保水源地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加强水保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加大草场、森林植被保护力度,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通过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提高植被覆盖率,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功能;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的重要区域从事任何人为经济活动,严格限制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凡危及水源安全,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予以关停;严格执行土地审批程序,加强土地管理,控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生产用地;加强河道管理,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采沙、采金及威胁水源地一切活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旅游区建设以小型、分散为主,积极开展森林旅游和生态旅游,严格限制发展永久性的大规模旅游度假设施;在水源地保护区发展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地段,大力推广农家有机肥,控制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农药。
(7)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
周边水资源保护区必须严格执行水法规,坚持依法治水,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综合开发提供支持和保障。
①对从水源地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实行计划取水,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做到先取地表水,后用地下水;②严格取水量审批和水井工程建设审批是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要加强水源地水资源的同一规划,划分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③要建立分散型供水系统,避免取水水源的过分集中;④要严格论证水源地水量的调出,跨流域引水要以满足和保证水源地供水范围内工业和生活饮用水为前提;⑤要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用经济手段调节取水量;⑥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年初各取水户应报用水计划,水行政部门下达用水指标,按季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部分按规定累进制征收水资源费;⑦实行取水许可证的年度审验,根据地下水动态的变化情况和工农业发展需要调整部分用水户的取水量。
(8)尽快制定东部城市群周边水源地水资源保护规划
要尽快制定东部城市群周边水源地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工业、农业要贯彻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的原则。农业要积极调整作物种植结构,限制种植高耗水作物,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严格控制兴建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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