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的水源污染主要是湟水流域的水源污染。湟水流域的污染主要来源于西宁以上。根据地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监测分析和调查,湟水河海东段污染主要源于5个方面:
①城镇生活污水。沿湟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2008—2015年平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达680×104t,其中互助144×104t,平安139×104t,乐都220×104t,民和177×104t。因四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湟水河。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污水厂建成后,污水不达标排放状况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②工业废水。沿湟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2008—2015年工业废水年均排放量约370×104t。
③医疗污水。沿湟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医疗卫生机构2008—2015年医疗污水年均排放量约10.2×104t。
④城镇生活垃圾。2008—2015年统计,沿湟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区)年均排放量约16.5×104t,其中近20%左右的生活垃圾未进行统一清运,有些甚至直接倒入河沟。
⑤农业方面的污染。沿湟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2008—2015年统计,平均每年农业施用农药约620t,年均施化肥7.5×104t,施用的化肥和农药残留物经雨水冲刷和耕地水土流失,流入湟水。
随着湟水流域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沿湟城镇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加之湟水河部分支流来水量有限,使湟水干流径流补给量少,境内湟水稀释降解能力不足,同时监督和管理力度跟不上,湟水的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的控制。海东市环境保护局在2015年4月和9月对境内小峡~民和享堂间小峡桥、白马寺桥、湾子桥、679桥、享堂桥等5个断面进行了同步检测。
枯水期检测表明:湟水水体中pH值、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五种因子含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规定限值。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限值标准比较,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出标准。在小峡桥、白马寺桥、湾子桥、679桥和享堂桥断面,氨氮分别超2.25倍、2.66倍、2.85倍、1.22倍、1.05倍;化学需氧量分别超0.16倍、0.29倍、0.25倍、0.06倍、0.12倍。其余污染物在各断面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限值。2015年枯水期湟水海东段(小峡-民和享堂)水环境质量检测结果见表3-7。(www.xing528.com)
丰水期检测表明:湟水水体中pH值、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五种因子在各断面水体中的含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限值相比。氨氮符合Ⅳ类水体标准;PH值、化学需氧量、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均符合Ⅲ类标准。2015年丰水期湟水海东段(小峡—民和享堂)水环境质量检测结果见表3-8。
表3-7 2015年枯水期湟水河海东段(小峡—民和享堂)水环境质量检测表
五个断面同步采样时间是:2015年4月10日10:00、14:00和18:00(资料来源:海东市环保局)
表3-8 2015年丰水期湟水海东段(小峡—民和享堂)水环境质量检测表
五个断面同步采样时间是:2015年9月10日10:00、14:00和18:00
以上检测表明:不论是丰水期还是枯水期,湟水河地表水体可作为工业和农田灌溉用水,但不能作为人畜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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