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的管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大直径管道宜靠近管廊柱子布置,小直径、气体管道和公用物料管道宜布置在管廊的中间。
(2)需要热补偿的管道宜布置在管廊一侧,便于集中设置“∏”形补偿器。
图3-1 平行管道的最小间距
A—裸管管间距;B—大管法兰与裸管及有隔热层的管间距;C—小管法兰与裸管及有隔热层的管间距;S1—大管隔热层厚度;S2—小管隔热层厚度
(3)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宜布置在上层;布置在下层的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宜布置在外侧,但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
(4)蒸汽、装置空气、氮气、仪表空气等公用物料管道及工艺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
(5)液化烃和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但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布置在电动机的正上方。
(6)低温介质应布置在下层。低温介质管道、液化烃管道和其他应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应布置在热介质管道的正上方或与不保温的热介质管道相邻布置。
(7)工艺管道应根据两端连接设备管口的标高可布置在上层或下层,以便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
(8)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氢气管道宜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9)电缆槽架和仪表槽架宜布置在上层,槽架的附近或正下方不应布置有热影响的管道。
敷设在管廊上的管道大致有以下几类。
(1)工艺管道:进出装置的原料、成品、中间产品、溶剂、化学药剂、工艺用水和催化剂等管道;连接管廊两侧设备之间的工艺管道;安全泄放和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废水和废气等管道。
(2)公用工程管道:蒸汽、凝结水、压缩空气、仪表空气、氮气、循环冷却水、给锅炉水、生活水、软化水、热载体油、燃料气和燃料油、专用消防蒸汽等。
(3)电缆槽架和仪表槽架。
(4)需要操作或检修时,应设置人行通道或局部的操作平台和梯子。(www.xing528.com)
(5)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管廊顶部还可布置空冷器或其他换热设备/容器。
以上这些管道、槽架及附属物在布置管道时应全面规划,各安其位,力求经济合理、美观整齐。
管廊上排放系统总管的布置宜考虑下列内容。
(1)管道宜布置在管廊的顶层边缘或柱子上方。
(2)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且坡向分液罐。
(3)管道宜采用自然补偿的方式。
(4)DN≥50mm的支管应顺介质流向45°斜接至排放系统总管的顶部。
管道的标高应考虑管托、鞍座等高度,管托、鞍座的高度与保温层的厚度有关。管廊上有坡度要求的管道,可采用调整管托高度、管托上加型钢或钢板上加枕垫等措施,以达到坡度要求。管廊上大管道气体放空的支架,应考虑介质泄放反力及风载荷。
界区交接管道,其定位尺寸、标高、排列、管径、管道等级、支承形式等都应明确注上,同时进入装置后应在各管道设置切断阀、“8”字盲板和放尽阀,并应靠近管廊梁布置并在该处设置平台,当平台长度等于或大于8m时,应在两端设梯子便于操作及维修。
应充分利用管廊上的管位,通常一根管道离开管廊时,另一根管道便进入管廊占用离开管道的位置,并在该处标注进出管道的管号。对于L形管廊上管道的标高,如果管道排列顺序不变,拐弯时则不需改变管廊的标高;如果管道排列顺序改变,拐弯时须改变管廊标高。
管廊上大口径与小口径管道、热与冷管道、高压与低压管道在布置时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前者的需要。
对于温度很高或很低的工艺或公用工程管道,如果在管廊上的距离很长,必须对管道进行柔性分析,设置相应的支架,保证其与相邻管道之间有足够的间距。对从管廊上总管引出的各支管,应确保其对总管的位移有足够的柔性。
所有管道在开、停车时应将管道内积聚气体排放或液体放净。因此在管道的高处设排气口,管道低点设排液口,其口径为一般为DN20。排气口和排液口处可设阀门或阀门加盲法兰或法兰加盲法兰或堵头,并尽量设在靠近主管处。排放的液体引入污水系统,可燃气体排至密封系统至火炬(输送腐蚀性介质等除外)。
管道上的阀门、法兰、仪表测量件、特殊管件、活接头(特别是大直径管道)不应设置在两支承点中心,一般可放在跨距的1/5~1/3处较合适,以免载荷过大造成管道弯曲变形,造成连接处泄漏。
管廊柱子的外侧,通常布置调节阀组、伴热分配站、伴热收集站、公用工程站、取样冷却器、洗眼器、电气开关箱和仪表箱等,涉及多个专业,应相互协商,充分利用各自位置,错开布置避免重叠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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