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分区分别按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两种形式进行。
水资源分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以河流水系为基础,充分考虑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资源的形成条件、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等。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晋城市实际情况,参考前人的工作成果,将全市划分为8个水资源分区,如彩图1所示。按流域晋城市分为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两大区。黄河流域包括入汾小河、沁河流域、丹河流域和入黄小河,合计面积8417km2,占总面积的88.7%。其中沁河流域包括张峰分区、润城分区和阳城分区,合计面积4858km2,占流域总面积的51.2%;丹河流域包括任庄分区和泽州分区,合计面积2945km2,占31.03%;入汾小河分区面积90km2,占0.95%;入黄小河分区面积524km2,占5.52%。海河流域在晋城市只有一个分区,即卫河分区,面积1073km2,占总面积的11.3%。
晋城市6个行政分区为沁水县、阳城县、城区、泽州县、高平市和陵川县。其中,沁水县面积265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8.0%;阳城县面积196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0.7%;城区面积14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泽州县面积202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3%;高平市面积94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0.0%;陵川县面积1751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8.5%。
为了实现行政分区和水资源分区的有机结合,既反映水资源特点和水资源供求关系,又保持行政区域和水资源分区的完整性,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水资源分区套县(区)的办法划分评价单元。水资源流域分区与行政分区情况分别见表11和表12。(www.xing528.com)
表1-1 晋城市水资源分区所辖县(市、区)表
表1-2 晋城市水资源分区各县(市、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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