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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概述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017年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将“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作为重要监管措施列入重点工作任务。表2.3追溯体系建设的部门分工合作情况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概述

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就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2017年2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七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提出了“十三五”时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及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和进出口产品八大类重要产品的具体建设任务,构建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53号文件指出今后追溯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是,要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充分考虑地方需求特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落实企业、政府和协会等多方责任,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注重产品追溯实效,最终形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体制,统一协调的追溯标准体系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

2017年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将“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作为重要监管措施列入重点工作任务。(www.xing528.com)

国家层面及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结束了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进入了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新时期。

表2.3 追溯体系建设的部门分工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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