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同意采用的国民经济评价方法。本工程防洪减灾效益显著,国民经济评价主要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12%,项目建设经济上合理。
(二)本工程属以防洪为主的社会公益性项目,无可靠的财务收入。根据国家计委计农经 〔2000〕761号文的精神,建议在详细测算并结合确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的基础上,请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具承担有关该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的正式文件。
附件2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淹没影响处理总体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淮河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5月13~19日在蚌埠召开会议,对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河南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安徽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总体初步设计》(以下简称两 《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豫、皖两省水利厅,信阳、六安、阜阳三市及霍邱、颍上、阜南、固始四县水利局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34人。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赴现场查勘了影响处理工程重点地段,听取了豫、皖两省设计院的汇报,并分组进行了讨论。关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淹没影响处理问题,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大量研究、反复协商后提出了 《工程对上游地区的影响及影响处理初步规划》。国家计委对临淮岗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意见明确,淹没区内属行蓄洪区范围的,按已批准的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进行安全设施建设,所需投资纳入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投资。会议认为,两《初设报告》依据国家计委对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精神,在上述初步规划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补充调查、分析和研究。鉴于影响处理工程涉及面广,建筑物数量较多,对重要建筑物还要进行单项设计。会后豫、皖两省设计院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分别提出了补充材料。经复审,基本同意两 《初设报告》。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Ⅰ 安徽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
淹没影响处理工程总体设计中除进行过少量勘探外,主要利用了原有建筑物位置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大部分参照附近其他工程地质资料进行设计。单项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补充建筑物、桥梁及堤防等地质勘探工作和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值。
二、工程范围
同意安徽省淹没影响处理范围包括霍邱县城西湖因超蓄而增加的淹没区、临王段一般堤防保护区、史泉河下游侯郢子及小店子圩,阜南县地付段、谷河洼、蒙左洼地、阜南县城及中岗镇,颍上县古城、润赵、润左保庄圩及润河洼地。
三、设计标准与设计洪水位
(一)泉河侯郢子圩堤防按泉河10年一遇洪水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采用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推算的成果,友谊闸设计洪水位29.88m 设计(85黄海基面,下同)。阜南县界南河堤防按界南河20年一遇洪水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29.6m 设计。中岗镇圩堤按淮河设计洪水条件下中岗水位28.8m 设计。
(二)同意排涝抽排模数采用0.45m3/ (s·km2)。
四、工程规模
(一)基本同意新建及加高加固堤防总长10.25km,其中侯郢子圩堤长2.8km,阜南县城界南河堤防长2.05km,中岗镇圩堤长5.4km。阜南县城防洪墙应纳入城市防洪工程进行建设;小店子圩堤已基本达标,原则上不再进行加固处理。
(二)基本同意对泉河小店圩两处长400m 的崩岸、侯郢子圩长200m 的崩岸进行抛石护岸。
(三)基本同意对古城、润赵、润左三座保庄圩堤后深塘进行填塘固基,总长2198m,其中古城保庄圩8处,长829m;润赵保庄圩3处,长364m;润左保庄圩6处,长1005m。
(四)基本同意对受风浪冲击较大,总长4570m 的堤段进行块石护坡,其中古城圩2116m,润赵圩450m,润左圩804m,侯郢子圩200m。
(五)基本同意考虑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结合现有道路提出的撤退道路总体布置方案。古城、润赵、润左三座保庄圩紧靠岗地,撤退道路布置偏多,城西湖部分撤退道路与安全建设规划重复,均应适当核减。基本同意新建二里涧公路桥。根据安徽省承诺意见,城西湖砖店公路桥定额补助100万元,其余投资由地方承担。调整后撤退道路总长317km,其中干线道路8条,长79.6km,支线道路47条,长237.4km。
(六)基本同意新建、扩建、重建排涝泵站23 座,总设计流量55.1m3/s;自排涵闸23 座,总设计流量98.6m3/s。
(七)同意对润河下段陈桥至陶坝闸河段按5年一遇排涝流量279m3/s的标准进行疏浚,总方量145万m3,已完成83万m3,列入本工程的疏浚量为62万m3。汪坝孜桥暂不列入本工程进行建设。
五、工程设计
(一)堤防工程
(1)基本同意侯郢子圩堤按现有堤线进行加高加固,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1.5m 确定,内外边坡为1∶3。堤顶宽度改按4.0m 设计,堤防级别为5级。
同意按原规模增列友谊闸加固工程项目。
(2)基本同意阜南县城界南河堤防的设计堤线,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1.5m 确定,堤顶宽度6.0m,内、外边坡为1∶3。堤防级别为4级。根据现场查看和初步勘探成果,该段堤防堤基、堤身有人工杂填土和生活垃圾,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勘资料,查明杂填土和垃圾的分布范围及深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编报单项设计报审。
(3)基本同意中岗镇圩堤的设计堤线,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1.5m 确定,内外边坡为1∶3,堤顶宽度改按4.0m 设计。堤防级别为5级。
(4)基本同意提出的干砌石护坡、抛石护岸的加固处理措施。
(二)撤退道路与桥梁工程
(1)基本同意撤退道路按干道宽6.0m,支道宽4.5m 设计,路面为砂石路面。
(2)桥梁工程:
1)基本同意二里涧公路桥的设计标准和规模。桥面净宽7.0m,总宽8.0m,共布置8跨,单跨25m,总跨度为200m;荷载等级:计算荷载为汽-20,验算荷载为挂-100。
2)应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补充地勘工作,编报二里涧公路桥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另行报审。
3)下阶段应根据撤退道路布置和标准对小型桥涵进行适当调整,并补充必要的地勘工作,做好典型设计。
(三)排涝工程
(1)陈村西站:
1)设计报告采用1991年临王段加固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作为本次设计的依据,下阶段应补充地勘工作,为选定站址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基本同意陈村西站按流量20m3/s进行设计,该泵站位于淮河南堤临王段上,同意主要建筑物按3级,次要建筑物按4级进行设计。
3)原则同意提出的陈村两站总体布置及结构型式。
该泵站属中型泵站,应编制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另行报审。
(2)小型排涝泵站的数量较多,下阶段应补充地勘工作,做好典型设计,完善设计方案。
(四)润河下段河道疏浚工程
基本同意润河下段河道按底宽50m,边坡1∶2,比降1/16200进行疏浚。
六、工程占地及拆迁
(一)原则同意本阶段工程范围内占地及拆迁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同意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处理和安置补偿实施条例》及临淮岗主体工程坝区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下阶段应复核道路拓宽而可能增加的占地和房屋拆迁等实物指标,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七、施工
(1)原则同意主体工程方法及施工总体布置,总工期暂按3年控制。下阶段应分轻重缓急,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2)本工程主要是改善淹没影响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改善环境是有利的。本工程点多面广,要切实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量减少施工对社会生活的干扰。
八、工程管理
原则同意对规模较大的新建泵站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管理设施。报告所列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及其他管理设施数量偏多,应适当核减。
九、工程概算
(1)基本同意投资概算采用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
(2)经核定,安徽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8694万元。
Ⅱ 河南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
一、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二)基本同意对堤防和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评价意见。下阶段对周营站等重要建筑物的地质参数做进一步复核。
二、工程范围
同意河南省淹没影响处理范围包括陈族湾、大港口、大桥、徐集、老李集、贾庙、堰沟七个圩区,蚌山、汤岗、王楼三个小圩区及史河、淮河部分滩地。
三、设计标准与设计水位
(一)同意史灌河桥沟以下按临淮岗工程控制运用后100年一遇洪水史河口水位29.11m (85黄海基面,下同),桥沟水位31.59m 设防,泉河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二)基本同意采用蒋集水文站作为泉河雨量的代表站,由降雨径流关系推算的泉河设计流量成果。10年一遇洪水流量,季大堰—潘家沟口为750m3/s,潘家沟口—泉河口为840m3/s。(www.xing528.com)
(三)基本同意按史河口水位28.7m 推算的泉河10年一遇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友谊闸水位为29.88m,季大堰(桩号16+200)水位为30.31m。
(四)同意抽排模数采用0.45m3/ (s·km2)。
四、工程规模
(一)同意史灌河、泉河影响区加高加固堤防总长55.14km,其中史灌河右堤桥沟—幸福闸段长11.12km,泉河左堤幸福闸—堪河口长14.02km、右堤友谊闸—季大堰长14.35km,支流潘家沟口—梅山东干二支段左、右堤长9.54km,堪河左堤4.10km,季大堰右堤2.0km。
(二)原则同意对蚌山、汤王楼现有圩堤进行培修加固处理,堤防总长度15.50km。
(三)基本同意对史灌河老李集、泉河新台等21处,总长9591m 的险工段进行守护。石营险工超出影响区范围,应予核除。
(四)基本同意重建排涝闸18座,总设计流量95.6m3/s;扩建、新建提排站9座,总设计流量44.47m3/s;维修加固排涝闸21座。设计报告提出新建提灌站6处,不属于淹没影响处理范畴,应予核除。
(五)基本同意在结合现有道路修建部分撤退道路。经调整,撤退道路总长105.85km,其中干线道路9条,长56.29km;支线道路19条,长49.56km。
五、工程设计
(一)堤防工程
(1)同意史灌河堤防为4级堤防、泉河堤防应为5级堤防,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段堤防级别相同。
(2)基本同意史灌河、泉河影响区堤防沿现有堤线进行加高加固;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1.5m 确定,内、外边坡为1∶3,堤顶宽度史灌河为6.0m,泉河为4.0m。
(3)基本同意根据渗透稳定计算成果,对泉河右堤豫皖省界—潘家沟 (桩号0+191~6+207)长6.02km堤段的背水侧采用盖重压渗处理措施,盖重宽度为50m,盖重顶高程由25.0m 渐变到23.0m。
下阶段对盖重的宽度、厚度等应进一步优化。
(4)初设报告推荐将汤岗、王楼两圩区合并,封堵史灌河主河道;汤岗、蚌山适当退堤,在蚌山、王楼之间滩地上新辟史河主河道的设计方案。该方案主要是解决王楼圩区内现有居住人口680人的避洪问题。考虑到王楼圩区居住的人口少,保护的耕地少,且封堵现有主河槽,另辟新河槽不仅投资较大,而且牵涉的问题较多,本阶段三个圩区暂按沿现有堤线,现状堤顶高程,顶宽4.0m 进行培修加固。下阶段应进一步研究,提出较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另行报审。
(二)险工治理
基本同意险工治理采用铅丝笼抛石固基、干彻石勾缝护坡的工程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排涝工程
(1)周营站:
1)基本同意周营排涝站按流量18m3/s进行设计。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2)基本同意周营排涝站的总体布置和结构型式。下阶段应适当补充地勘工作,对主厂房的基础处理方案进一步优化。
(2)小型排涝闸、站的数量较多,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勘工作,做好典型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四)撤退道路与桥梁
(1)撤退道路路面宽度按干道6.0m,支道4.5m 进行设计,路面原则上按砂石路面设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修建混凝土路面。下阶段应核实路基土方工程量。
(2)下阶段对干道上的重要的跨河桥梁,应编报单项设计;对小型桥涵,应做好典型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六、工程占地与拆迁
(一)原则同意本阶段工程范围内占地及拆迁的各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同意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条例》及临淮岗主体工程坝区占地及移民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下阶段应复核拓宽道路而可能增加的占地和房屋拆迁实物量,并按国家的现行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七、工程施工
(一)原则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总体布置,总工期暂按3年控制。下阶段应分轻重缓急,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二)本工程主要是改善淹没影响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环境是有利的。本工程点多面广,要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量减少施工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八、工程管理
(一)原则同意对规模较大的新建泵站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管理设施。
(二)原则同意利用陈族湾、大港口工程中已建设的无线接入系统,在桥沟设立无线接入系统基站。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原则同意对蒋集水文站、三河尖水位站进行更新改造,本阶段暂按146万元计列投资。下阶段应编制具体的初步设计报审。
九、工程概算
(一)基本同意工程概算采用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
(二)经核定,河南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静态总投资26353万元。
附件3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2001年4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对淮河水利委员会编制的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 《报告》)进行了初审。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淮委临淮岗工程建管局、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六安市水电局、霍邱县水务局、颍上县政府、颍上县水利局、阜南县水利局、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情况的介绍及设计单位对 《报告》的详细汇报,经过认真讨论,提出初审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2001年5月11日至19日在蚌埠市对 《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基本同意该《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坝区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为主坝、南北副坝及副坝穿坝建筑物、浅孔闸、深孔闸、姜唐湖进洪闸、船闸、上下游引河及管理占地,占地面积为19205亩;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为主坝、南北副坝料场占地,临时占地面积为17361亩。
二、基本同意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内容和调查成果。2000年调查的主要实物指标为:拆迁人口25635 人,房屋453008m2,耕地11740 亩。下阶段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
三、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安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大农业安置为主,本村本乡就近后靠调剂耕地保证每个农村人口的基本口粮田的生产安置措施基本可行。下阶段需以村、组为单位落实调剂土地的地点、数量、恢复原有生活水平的具体措施,进行相应的规划设计工作。
四、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居民点迁建,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为辅的安置方式。采用的安置标准基本可行。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完善集中建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提出迁建规划设计报告。
五、基本同意企事业单位迁建补偿原则、迁建方案和投资。
六、基本同意专业项目恢复改建的原则、方案和投资。
七、原则同意临时占地(需复耕面积11450亩)采用的平整还耕、修筑鱼塘的措施。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复耕措施,考虑农民耕作习惯,尽可能将土地平整还耕,减少修筑鱼塘的面积。
八、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1)同意耕地的补偿补助标准,按国务院74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执行,待国务院修改后的移民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再行调整。
(2)根据当地农产品定购价与市场价的比例,综合分析确定农产品的价格。
(3)取消场地绿化费。
(4)调整镇内道路的补偿单价。
(5)增列临淮岗镇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投资。
(6)调整新址征地的场地平整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单价。场地平整按450元每亩,地面附着物按200元每亩计列。
(7)增列移民搬迁临时住房补贴,其数量按搬迁人口的1/3,补助标准按50元每人计列。
(8)勘测设计科研费按直接费用2.5%计列。增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和地质矿藏探测费60万元。
(9)监理监测评估费按直接费用的0.7%计列。
(10)实施管理费按直接费用的3%计列(含临淮岗建设管理局实施管理费100万元)。
(11)移民机构开办费按286万元计列。
(12)鉴于临淮岗引河工程存在土地征用遗留问题,同意计列投资3630万元,一次性解决引河工程土地征用赔偿。
九、经审定,本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补偿总投资为41929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投资为34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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