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罐类型、附件及装卸设施不应采用淘汰的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
2.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五条
3.地上储罐应采用钢制储罐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6.1.1条
4.储存沸点低于45℃或37.8℃的饱和蒸气压大于88 kPa的甲B类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或低温常压储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选用压力储罐或低压储罐时,应采取防止空气进入罐内的措施,并应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选用低温常压储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选用内浮顶储罐,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并应控制储存温度使液体蒸气压不大于88 kPa。
(2)选用固定顶储罐,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并应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6.1.2条
5.下列储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并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内浮顶储罐。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6.4.7条
6.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七条
7.液化烃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7.2.18条
8.乙烯、乙烷组分的球形储罐,其设计温度不得高于受压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低温度。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 3136—2003)第4.1.1条
9.C3、C4组分的液化烃或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的设计压力应按不低于50℃时的实际饱和蒸气压来确定。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 3136—2003)第4.1.2条(www.xing528.com)
10.液化烃球形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计及温度计等安全附件,人孔应分别布置于上、下两极,气体放空接管应设置在罐顶。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 3136—2003)第4.4.2条
11.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6.2.25条
12.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6.3.14条
13.液化烃球罐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处以下0.2 m的部位,应覆盖耐火层,覆盖耐火层的钢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h。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6.2条
14.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堤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3.5条
15.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7.2.16条
16.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在装置的边界处应设隔断阀和“8”字盲板,在隔断阀处应设平台,长度等于或大于8 m的平台应在两个方向设梯子。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7.2.17条
17.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完备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各类台账及仪表巡检记录;企业应编制关键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企业应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建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
18.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19.企业应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位,定期检测,定期评估防腐效果,定期对涉及液态烃等泄漏后果严重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位及时维修或更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20.企业应建立安全附件台账。台账中至少包括附件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安装时间、安装位置等信息。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21.常压储罐用呼吸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GB/T 37327—2019)第8.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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