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8-6 与皮革及纺织品的异味检测相关的标准基于VOC的定义可知,异味必然来自VOC,是由VOC所构成的。有时候异味是由单一的VOC所贡献,而有时候是多种VOC的综合结果。通常当VOC浓度高时,将表现为“异味”显著,两者呈现密切相关性。当然并非所有的VOC都属于异味,例如香精/香水,或者给予人嗅觉愉悦的物质。异味的成分基本属于VOC,因此异味程度也大致反映了VOC含量的高低。
异味通常是指不正常的气味,来源于嗅觉感知,例如标准GB 18401中特别指出的霉味、煤油味、汽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气味均被判定为异味。皮革中的哈喇味、芳烃味也属于异味范围。异味是人的主观判定结果,检测过程中异味的评级是多位检测人员评级结果的平均值。关于皮革及纺织品的异味检测标准列于表8-6中,其中QB/T 2725是针对皮革样品的测试,VDA 270适用于所有的汽车内饰材料,而GB 18401中的6.7节,仅对纺织品中的异味进行说明,未给出相关的检测方法。
表8-6 与皮革及纺织品的异味检测相关的标准
基于VOC的定义可知,异味必然来自VOC,是由VOC所构成的。有时候异味是由单一的VOC所贡献,而有时候是多种VOC的综合结果。通常当VOC浓度高时,将表现为“异味”显著,两者呈现密切相关性。当然并非所有的VOC都属于异味,例如香精/香水,或者给予人嗅觉愉悦的物质。(www.xing528.com)
异味的成分基本属于VOC,因此异味程度也大致反映了VOC含量的高低。但异味是通过嗅觉进行测定,是一种半定性的判断,而VOC是通过仪器的测量,其结果是量化值。通常而言,嗅觉对于VOC的灵敏度高于目前所用的测量仪器(GC)。有时候,对于异味明显的皮革或纺织品,仪器并不能给出对应的VOC结果,相关实例在生产及贸易中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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