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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S和PFOA的使用受限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6月公布的第9批SVHC清单中,将PFOA及铵盐列入SVHC清单中,表明欧盟对PFOA的使用开始进行重点关注。同时,我国对PFOS和PFOA的使用并无明确限制。据了解,我国PFOS和PFOA的使用非常普遍,目前被广泛应用于纺织、皮革、半导体制造、纸业、涂料、消防、化妆品、航空等众多消费品和生产领域,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而且产品主要销售对象是欧盟、美国、日本,年出口金额达数百亿美元。

PFOS和PFOA的使用受限

2001年,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的数据证实,PFOS在环境中具有高持久性,在环境中聚集和人体与动物组织中积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潜在的危险。基于环境管理和人体健康,美国中止了PFOS的生产和使用,美国3 M公司的思高洁(Scotchguard FC)产品停产。

同时,EPA数据表明,PFOA也是一种难以降解的有机高聚物,它在环境中具有高持久性,同样会在环境中聚集,在人体和动物组织中积累,既会进入食品链中,也会对人体健康与环境造成潜在的危险。基于此,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提出了PFOA自主削减计划(PFOA Stewardship),2010年的排放减少95%,2015年减少100%,即零排放。

2005年7月6日,瑞典政府发布G/TBT/N/SWE/51通报,禁止PFOS和能降解为PFOS的物质进入瑞典市场。

2006年10月25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即欧盟2006/122/EC指令,又称为PFOS指令。该法规自2008年6月27日起在欧盟成员国正式实施。该指令规定:制品中以质量计的PFOS含量等于或大于0.005%时(50mg/kg),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半成品或其中的一部分以质量计的PFOS含量不得等于或大于0.1%(1000mg/kg);织物或其它膜层材料PFOS的含量应小于1μg/m2。(www.xing528.com)

2012年12月,欧盟REACH法规公布了第8批高度关注物质(SVHC),将全氟十一烷酸、全氟十二烷酸、全氟十三烷酸和全氟十四烷酸4种物质列入SVHC清单中,并指出该4种物质可能会被用于皮革纺织品、纸张等加工过程。2013年6月公布的第9批SVHC清单中,将PFOA及铵盐列入SVHC清单中,表明欧盟对PFOA的使用开始进行重点关注。2016年12月,欧盟REACH法规对PFOA的限制内容进行了修订,限制所有物品中PFOA及其关联物质的含量(1 mg/kg),进一步扩大了全氟化合物的限制范围。

我国是氟化有机物的生产和使用大国,许多出口产品中都有PFOS和PFOA的踪影。同时,我国对PFOS和PFOA的使用并无明确限制。据了解,我国PFOS和PFOA的使用非常普遍,目前被广泛应用于纺织、皮革、半导体制造、纸业、涂料消防化妆品、航空等众多消费品和生产领域,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而且产品主要销售对象是欧盟、美国、日本,年出口金额达数百亿美元。欧盟、美国关于全氟化合物禁令的发布已经对纺织、皮革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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