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解析
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包括回填方和余方弃置。
(1)回填方
①计算规则。回填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a.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减基础、构筑物等埋入体积计算。
b.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②工作内容。回填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运输、回填和压实。
③规则解读。对于沟槽、基坑等开挖后再进行回填方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去基础、构筑物等埋入体积计算。由于市政工程中沟槽、基坑的设计要求标高可能高于原地面线,也可能低于原地面线,所以还应加上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具体情况如图5.16所示。
图5.16 沟槽、基坑回填方计算示意图
对于场地填方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即可。
④计算公式。
a.对于沟槽、基坑回填方(图5.16),其计算公式为:
或
式中 V填——沟槽、基坑回填方体积,m3;
V挖——沟槽、基坑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m3;
V原地面平均标高下构筑物体积——原地面平均标高下所有构筑物的体积,m3;
S1——当设计要求标高大于原地面平均标高时,需增加部分体积的横截面积,m2;
S2——当设计要求标高小于原地面平均标高时,需减少部分体积的横截面积,m2;
L——沟槽长度,m。
b.对于场地填方,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V填——场地回填方体积,m3;
S回填——场地回填面积,m2;
H平均——平均回填厚度,m。(www.xing528.com)
⑤计算实例。
【例5.11】 某市政排水管道采用d=600 mm钢筋混凝土管,管道垫层长度为150 m,原地面平均标高为±0.000 m,管内底标高为-1.400 m,设计要求标高为0.800 m,相关尺寸详见管道埋设断面图(图5.17),试根据《计算规范》计算该段管道回填方的清单工程量。
图5.17 沟槽回填方计算示意图
【解】 先计算挖方清单工程量,根据式(5.5),可得:
V挖=1.72×(1.4+0.24+0.1)×150=448.92(m3)
V填=448.92-(1.72×0.1+1.32×0.6+3.14×0.36×0.36/2)×150+1.72×0.8×150=480.20(m3)
则该段管道回填方的清单工程量为480.20 m3。
【例5.12】 某工程场地回填土如图5.18所示,试计算场地回填方的清单工程量。
图5.18 场地回填方计算图
【解】 根据式(5.14),可得:
S回填=140.06×50.29-32.27×14.95/2-(17.62+33.32)×28.54-17.62×21.75/2=5 156.95(m2)
H平均=(1.668+1.503+1.545+1.465+1.562+1.600+1.605+1.611+1.603+1.582+1.553+1.563+1.593+1.623+1.563+1.587+1.512+1.613)/18=1.575(m)
V填=5 165.95×1.575=8 122.20(m3)
(2)余方弃置
①计算规则。余方弃置的工程量按照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利用回填方体积以“m3”计量。
②工作内容。余方弃置的工作内容包括余方点装料运输至弃置点。
③规则解读。市政工程中,经常会有土石方工程的移挖作填,当挖方工程量大于回填方工程量时,就会产生余方弃置;当挖方工程量小于回填方工程量时,说明回填方的数量不足,需要进行缺方内运,此时可以套用“回填方”单独编码列项。
2)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解析
(1)土石方回填规则
①计算规则。土石方回填应扣除基础、垫层、构筑物及管径>200 mm的管道占位体积。
②规则解读。《计价定额》中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基本和《计算规范》中的规则一致,只是《计价定额》给出了一个较简便的做法,即构筑物中若有管径≤200 mm的管道,考虑其所占的体积较小,可以不用扣除其占位体积。
(2)土石方运输规则
①计算规则。土石方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以挖、填区的重心之间直线距离计算,也可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实际行驶距离计算,或按循环路线的1/2距离计算,当弃、置土运距>15 km时,不再执行定额项目,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②规则解读。土石方运输距离按照运输机械实际的开行路线长度计算,对于市政道路土石方工程的运输,可以按照道路里程长度的1/2进行近似估算。
《计价定额》只考虑了土石方运距距离在15 km以内的基价,对于超出15 km的土石方运输项目,在实际情况中较少,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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